日前,经中共金华市委批准,金华市纪委市监委对义乌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贾文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贾文红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供地、项目投资、纠纷解决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贾文红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金华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金华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贾文红开除党籍处分;由金华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贾文红简历:
贾文红,女,汉族,1967年8月出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曾任义乌市江东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义乌市廿三里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义乌市廿三里街道党工委书记,义乌市经信委党委书记、主任,义乌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义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金华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