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济南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济南市委批准,济南市纪委监委对济南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昊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纪法底线,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转移、隐匿证据,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毫无道德底线,大搞权色交易;违背社会道德规范,违反生活纪律;贪图小利,违规报销;表面清正廉洁,内里贪欲膨胀,靠企吃企,甘于被“围猎”,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材料供应、工程款结算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昊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济南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济南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昊开除党籍处分;由济南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