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省纪委监委驻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昌江县监察委员会对海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原副主任、昌江县人民政府原副县长王秋玲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秋玲违反政治纪律,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秋玲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目无法纪,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海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秋玲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经昌江县监察委员会研究决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海南省委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