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今日(12月6日)落案起诉一名工程公司前工头,涉嫌收贿以助一名分包商取得一个私人住宅项目的建造工程分包合约。
莫耀全,62岁,天美工程有限公司(天美)前工头,被控三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星期四(12月8日)在沙田裁判法院答辩。
案发时天美是大埔滘一个私人住宅建筑项目(该地盘)其中一个分包商。被告是天美工头,负责协助招聘和监督工人施工。
2021年5月,被告向天美介绍另一名分包商以70万元承包该地盘部份道路建筑工程。
被告涉嫌在2021年6月至8月期间,接受该分包商三笔贿款,每笔3,000元,以协助对方取得上述道路建筑工程的分包合约。
天美不容许员工就其业务有关的事宜,包括向公司介绍分包商而索取或接受利益。天美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