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金雪斌丧失理想信念,背弃职责使命,与他人串供、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以权谋私,利用职权为亲属在大宗采购方面谋取利益;参与赌博,追求低级趣味;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骗取、侵吞巨额公共财产。
金雪斌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鹰潭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鹰潭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金雪斌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金雪斌简历
金雪斌,男,汉族,1960年10月出生,江西余江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77年2月参加工作,198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7年2月至2004年7月,历任鹰潭市余江县金坊小学、洪岩小学、马荃中学、春涛中学教师,鹰潭市政协办公室科员、行政科副科长,鹰潭市林业局人秘科副科长、纪检组副组长(正科级)、计划财务科科长、办公室主任;
2004年7月至2009年7月,鹰潭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
2009年7月至2010年3月,鹰潭市经贸委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2010年3月至2012年5月,鹰潭市工信委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2012年5月至2016年12月,鹰潭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2016年12月至2017年8月,鹰潭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
2017年8月至2017年10月,鹰潭市环境保护局副县级干部;
2017年10月至2019年1月,鹰潭市委巡察组正县级巡察专员;
2019年1月至2020年11月,鹰潭市纪委市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正县级纪律检查员、监察员;
2020年11月,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