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法院一审判决书后,曾是某公司主管经营的副经理易某悔恨不已:“没想到我都是45岁的人了,却因为沉迷网络游戏,走向犯罪深渊。真是一步之错、改写人生啊。”
易某,自2011年起开始担任新疆克拉玛依市一家国有独资公司下属分公司的副经理。因工作需要,他常年在外地,没有其他的爱好,每天工作之余,他就觉得非常无聊。偶然间,他在朋友的鼓动下开始了网游生涯。逼真的游戏场景,酣畅淋漓的战斗过程,很快就让易某陷入痴迷状态。为了升级,他不断充值,买装备,开销越来越大,很快他的个人“小金库”就被挥霍一空了。但由于易某已经完全沉迷网游,总期望着自己在游戏中扮演的角色能够走向更高级别,实现游戏人物的人生价值,他开始打起歪主意,以手中的职权换取金钱,再投入到网络游戏中……两年多时间他不间断的向游戏里充值达25万余元。据易某交代,他利用自己负责公司项目的管理、工程进度款的结算等职务便利,以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商在结付工程款上提供帮助为由,从2011年至2012年共计收受贿赂23万元,并将受贿所得全部用于玩网络游戏上了。
当办案检察官问易某:“你为什么要把收受的这些钱都用于玩网络游戏?”易某答道:“因为这些钱都是别人送给我的,所以我就不太珍惜,这些钱我也不敢拿回家,所以就都用于玩网络游戏了,当时我也有些沉迷于网络游戏。平时我还常常心里安慰自己,拿别人钱的事“天知道、地知道,肯定不会案发的”。在心里,我却一直担心被别人告发。这种恐惧的心里,让我更加躲藏在虚拟世界。”
2014年4月底,在白碱滩区检察院查办易某所在项目部受贿窝案中,易某看到项目部其他负责人一个一个被检察机关带走并立案审查后,畏惧法律的心理让他再也坐不住了,他主动投案自首了。
近日,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认为易某犯受贿罪,鉴于其有自首、立功情节,归案后,能退还全部赃款,可依法减轻处罚,一审判处易某有期徒刑五年,犯罪所得23万元予以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