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副科长陈曦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20年至2021年间,陈曦在担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科副科长期间,先后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给予的礼品;帮助某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办理企业名称更改审核,并收受其给予的储值卡1张,价值人民币1000元。2022年7月,陈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丰台区新村街道城乡管理办公室科长张磊违规接受宴请、收受礼品问题。2019年至2021年9月间,张磊在担任原丰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村街道食药所副所长,新村街道城乡管理办公室副科长、科长期间,先后两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大闸蟹礼品卡、牛肉等礼品。2022年11月,张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