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晋中市和顺县委原书记孙永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孙永胜理想信念丧失,纪法底线失守,背弃党性原则,漠视群众利益,违反政治纪律,订立攻守同盟、转移隐匿赃款赃物、对抗组织审查,长期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贪图享乐、以权谋私,收受礼品礼金,公车私用,长期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住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安排,违规用公款报销、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应当由本人支付的费用,谋求特殊待遇;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违反群众纪律,不担当、乱作为,盲目上项目,造成扶贫资金遭受损失;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孙永胜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孙永胜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免去其晋中市第五届市委委员职务;终止其山西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晋中市第五次党代会代表、和顺县第十七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孙永胜简历
孙永胜,男,汉族,1969年12月生,山西阳高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0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大同市新荣区委副书记,原大同县委副书记、县长;晋中市和顺县委书记、二级巡视员。2022年5月,被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