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治腐败是最严重的腐败,茂名腐败案引发的追问和反思是多方面的,曾被腐败侵蚀得伤痕累累的茂名,在经历了反腐洗礼后,逐渐走向新生
近期,在数十名违法官员被刑事处理、锒铛入狱之后,广东省委向中央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中,公布了对茂名领导干部系列违纪违法案件中涉嫌行贿买官人员159人的组织处理结果:降职8人,免职63人,调整岗位71人,提前退休1人,诫勉谈话16人。
这一结果,再次彰显了中央反腐“无禁区”、反腐“无时限”的决心和力度。
“逆淘汰”:基层党政组织瘫痪
在查处这场腐败案中,有一个细节令人印象深刻:广东省纪检部门立案处理茂名原市委书记罗荫国的当天,即赴他家里取证。办案人员惊讶地发现一个还未拆封的信封。仅仅几天前,为能提拔为茂港区区长而“跑官”的茂港区常务副区长谭某,刚刚送上约30万美元的贿金。信封里赫然附着谭某的简历和名片。他已经在副处位置待了8年。于是,谭某成为最后一个给罗荫国送钱买官的人,也成为罗荫国案第一个证据确凿的涉案人。
谭某的同学,一位在这场窝案中坚守节操、后来得到提拔的干部感慨:谭某还是经历了一番挣扎,最终对这个“逆淘汰”的环境丧失了信心,“其行可耻!其情可悲!”
在主要领导“引领”的腐败之风下,茂名“不跑不送,原地不动;又跑又送,提拔调动”的官场潜规则大行其道,进而出现了“劣币驱逐良币”的干部任用“逆淘汰”现象。
无论刻意逢迎还是被动裹胁,茂名案涉案人员职位之高、数量之多、性质之严重,在广东乃至全国都属罕见——
茂名原市委书记周镇宏和其继任者罗荫国、原常务副市长杨光亮、原副市长陈亚春、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朱育英、市委政法委原书记倪俊雄等人“落马”,涉案人员包括省管干部24人、县处级干部218人。茂名市辖6个县(区)的主要负责人无一不腐,波及党政部门105个,其中159人涉嫌行贿买官。
这场“拔出萝卜带出泥”的系列窝案,初始的引爆点是杨光亮违法行为的败露。“杨光亮案揭开了茂名系列腐败案的导火线。”茂名市委副书记廖锋说,一些积累多年的历史深层次矛盾,随着案件调查的不断深入陆续爆发。之后,被牵出的罗荫国,交待了近百个官员的问题,从此揭开了一批党政官员集体贪腐的黑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