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原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少甫因涉嫌受贿罪,29日上午在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公开审理。
该案由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由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张少甫曾任巴彦淖尔盟(市)磴口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巴彦淖尔市政府副市长,巴彦淖尔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巴彦淖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13年10月18日,因涉嫌受贿罪被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张少甫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价值总计人民币11174079.10元。检方认为,被告人张少甫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严重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