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昌平法院获悉,昌平区城镇排水管理所所长刘建军因犯贪污罪、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15年;副所长马永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虚开发票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法院审理认定,昌平区城镇排水管理所所长刘建军,指示副所长马永虚开15万元工程款发票,为自己购置劳力士手表等物,并以借工程材料款或者欠工程材料款的名义,许以高额利息从他人处借取巨额资金,用于弥补城镇排水管理所管理超支、经营不善等造成的亏空,亏空金额近3000万元,给国家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失。昌平区城镇排水管理所副所长马永,则利用工程施工款及维修费用虚开100万元发票,并在昌平区十三陵镇“苹果主题公园”人工湖工程期间,向施工方个人索要好处费3万余元。
高息借款3000万元弥补单位运营亏空
昌平区城镇排水管理所是区水务局下属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一部分是通过财政拨付的运营经费,一部分是工程项目拨款,主要负责昌平区城镇雨水、污水排水管道扩建、新建、改建,还负责昌平区城镇排水系统的防汛抢险工作,负责昌平区城镇雨水、污水管道的维护、维修。
刘建军供述,在其任所长期间,昌平区城镇排水管理所一直处于亏损状态,上级拨款和自筹经费不足以弥补亏空。借钱是以单位的名义,然后给借款人打欠条,签上自己的名字,盖上单位的公章。刘建军说他想先用工程款弥补亏空,等有了工程利润再弥补。没想到亏空越拉越大,借款越借越多。经查,在2007年至2012年担任昌平区城镇排水管理所所长期间,刘建军擅自决定以单位名义,以高额利息借款人民币3000余万元。
2012年春节前,由于昌平水务局要对事业单位进行管理化改革,要对管理所的债权债务进行了解,昌平水务局找到刘建军,并掌握了管理所的财务情况。随后,刘建军被昌平区纪委带走接受调查,两天后被双规。而副所长马永,也因牵涉虚开单位工程款发票等被反贪部门控制。
买手机名表摩托车虚开发票公款报销
据检方调查,2007年至2009年,刘建军让副所长马永给他一共购买了4部手机,并开具工程款发票,由单位报销。2008年夏天,刘建军还指使马永给自己购买了一辆本田摩托车,7万余元的款项均用作工程材料款,报销给了财务。
2008年12月,刘建军再次找来副所长马永,称要购买一款劳力士手表,让副所长马永去购买,随后,马永在双安商场花费近8万元的价格,将手表买回并交给了刘建军。
“这个钱款是刷我个人的信用卡。”马永称,买完表后,他询问刘建军,钱款如何填补时,刘建军称可以开成工程款发票报销。于是,马永开具了一张实际并未发生的工程款发票8万元,交到了财务,并领取了钱款。
2011年底,马永在向昌平区滨河森林公园项目工程供应石料过程中,与该项目工程负责人刘增荣(原昌平区水务局下属北京昌水公司第八施工处负责人,另案处理)共谋,采取虚开工程款发票的手段,分两次骗取国家工程款110万元,其中50万元以现金形式交给刘增荣,60万元以银行转账形式转入刘增荣个人银行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