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香港特区廉政公署起诉一名香港公共屋邨互助委员会前主席,因其涉嫌借一名保安人员的工作岗位调配为由,收受十包香烟。
47岁的被告黄某,于案发时为香港秀茂坪邨秀义楼公共屋邨互助委员会主席,他涉嫌于2010年7月某日,接受了负责在秀义楼附近巡逻的保安人员林某提供的十包香烟,作为被告运用其影响力留住林某在原来工作岗位的报酬。
今日,被告在香港观塘裁判法院受审,被控告涉嫌一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的罪名,但他否认罪行。因此,裁判官将案件押后至9月13日进行预审,而被告获准以现金5000港元保释,但不准离开香港。
而保安员林某早前已经被香港廉政公署拘控,他承认一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的罪名。案件将押后至下星期二在观塘裁判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