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名家长图为儿子获取小一学位,以现金20,000元行贿一名官立小学校长,校方向廉署举报贪污而揭发事件。被告今日(3月14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承认控罪。
李君萍,45岁,家庭主妇,今日承认一项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4(1)(a)条。
主任裁判官徐绮薇将案件押后至3月28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报告。被告还押惩教署看管。
主任裁判官指,明白家长会为子女争取最好入学,但大前提是要守法,不可以不公平渠道达到目的。被告有计划地行贿以谋取私利,对凭实力入学的学生不公平,罪行性质严重。
廉署提醒家长,为子女办理入学申请时,必须遵守既定收生规则,切勿以行贿方式换取入学机会。廉署编制了《学校管治与内部监控防贪锦囊》供学校参考,当中包括有关收生的防贪建议。(cpas.icac.hk/ZH/Info/Lib_List?cate_id=3&id=238)
案情透露,教育局于2022年6月1日及2日公布当年9月小一入学统一派位结果。透过教育局申请小一入学费用全免,家长如不满意派位结果,可直接向心仪学校为子女申请入学。
轩尼诗道官立小学(铜锣湾)于2022年6月6日接获被告儿子的小一入学申请。被告儿子于同年6月中出席该校入学面试,惟未获邀请参加第二轮面试。
被告遂于2022年7月18日到学校要求校长重新考虑其儿子的入学申请,并向对方提供现金贿款20,000元,以图为儿子获取该校小一学位。校长拒绝接受贿款,校方同日向廉署举报事件。被告儿子最终未获该校取录。
教育局禁止员工就取得小一学位向家长索取或从家长接受利益。
廉署高度讚赏校方主动举报贪污,并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与教育局共同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罗钰欣代表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