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市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风险叠加,安全形势严峻复杂。为压紧压实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市纪委市监委公开通报三起安全事故追责问责情况。
一、昌平区“2·11”较大火灾事故。2022年2月11日,昌平区东小口镇半截塔村一违规用于出租的违法建设,因电动自行车自燃发生火灾,造成5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22万元。经查,东小口镇党委未能有效落实市委、区委关于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的部署要求,未有效压实辖区内社区(村)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安全隐患整治不够全面彻底。东小口镇党委被通报问责。5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1人受到组织处理,1人被诫勉问责。
二、怀柔区“6·26”液化石油气爆炸事故。2022年6月26日,怀柔区怀柔镇芦庄村北京红螺泉垂钓园,因长期使用不合格软管导致液化石油气泄露,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15万余元。经查,怀柔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不到位,监督检查流于形式,未能有效发现安全隐患。区城市管理委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不力,督促供气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对供气企业违规向非居民用户供气问题失察。怀柔镇党委、区城市管理委党组向怀柔区委作书面检查。1人受到党纪处分,2人被诫勉问责,2人被通报问责。
三、北京工人体育场改造复建项目“9·6”事故。2022年9月6日,北京工人体育场改造复建项目(一期)10号宿舍楼二层走廊发生倾覆,造成2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68万余元。经查,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落实施工工地安保措施不到位,对突发事件处置不及时,对项目箱式房屋安装质量验收工作失管失察。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党委被通报问责。5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6人被诫勉问责。
做好首都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责任重大。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发展与安全,切实维护首都绝对安全稳定,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要坚决承担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责追责,坚持做到“三管三必须”,牢牢守住安全生产红线底线。要狠抓国务院十五条硬措施落实,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化年”工作,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采取有针对性防范措施,抓细抓实问题整改,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聚焦责任落实,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检查,狠抓问题整改。对因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引发安全事故的,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要深化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督促及时完善制度、补齐短板,推动安全生产水平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