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至八旬老汉,下到十岁儿童,家家户户出义工,当村里一个个集体项目有了收益,“果实”却被村委会主任化为己有,这一切竟被法院判定“无罪”。发生在青海省贵德县河西镇格尔加村的这一怪事令村民们气愤不已。
十年“村官”身家百万,村账一半是白条
据格尔加村村委会统计,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喇占山目前私产在贵德县首屈一指:庄园五处、加油站一处、十字旅店和西园旅店占地18亩、在西宁有商品房一套,还有桑塔纳和北京吉普各一辆。
青海保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一份审计报告指出:“格尔加村存在内部牵制制度失控问题,书记喇占山身兼不相容职务,造成出纳只管记账,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由喇占山自己经办收支的状况”。由于村里账务在制度上失去监督,事实上,喇占山对集体财产想取就取,想拿就拿。
记者看见一叠村财务开出的白条。注明日期为1998年11月11日的一张领条上,写着“今日喇书记领五万元存折”,领款人:王廷兰(喇妻)。这张纸条上仅此内容,喇占山和出纳没有签名。据清查,格尔加村1991年至2001年的账目有50%的票据是白条。
据2002年县里组成的调查组调查:1997年,村民以义务工形式修建了一座加油站,10天后,喇占山将其变更到个人名下经营;村民出义务工修建的格尔加村砖厂总投资104余万元,其中村委会投资64.8万元,以喇占山个人名义向银行贷款40万元,总支出却达90余万元;村产二运公司砖混结构房屋25间,原村委会用于该公司办公室及房屋的修建费用高达100余万元……
青稞滩:213万征地款哪里去了
1990年,格尔加村村民在村委会主任喇占山的号召下,以出义务工的形式在村外荒坡青稞滩上共开荒造田560多亩。当时按每户人口分摊地块,连上学的孩子、老人和残疾人也都被派了义务工。青稞滩在村民的共同开发下,很快就产生了效益,而村民们却一无所获。1991~1993年,青稞滩小麦每年有7万公斤入库,后来被村委会贱卖。从1994年开始,喇占山没有对村民公开小麦入库和销售的账目,粮、款都不知去向。
村民反映最强烈的是213万元青稞滩征地款问题。从1995年开始,由于李家峡水电站开发安置移民,格尔加村开发的青稞滩被政府征用。到2001年,560多亩土地被陆续征用,村民却未见分文征地款。现任村支书治良明对记者说:“2002年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时,村里的出纳沈翠莲曾拿出喇占山私自领取的51万元领款条,这是1999年县安置办转入我们村的部分土地补偿款。由县上划到村里的青稞滩土地安置费总计213万元,这部分集体收入不知去向。”
在一些村民眼里,喇占山就是 “周扒皮”。2000年尼那电站上马,占用了格尔加村村民马全福家2亩多地,尼那电站每亩给补地款12400多元,共两万多元补地款转入村委会。据反映,喇占山只给了马全福3000元一亩。
“不告倒喇占山,我们村无法发展”
2001年8月,喇占山被村民罢免后,132名村民联名举报喇占山贪污、侵占和挪用集体财产。此后,贵德县纪委、检察院、公安局先后组成专案组对喇占山及格尔加村村委的账目进行清查。专案组通过清查取证,认为喇占山涉嫌贪污、挪用公款共计130多万元。2002年11月20日,公安机关将潜逃至西宁的喇占山抓获归案。检察院对喇占山涉嫌经济犯罪提起公诉。
然而,最后的判决结果却让村民们失望,喇占山被判无罪。今年4月,气愤的村民偷偷地在县政府门口挂上“白对联”,感叹天理何在。
负责侦查喇占山一案的贵德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指导员仁欠说:“从账面上可比较明显地看出,喇占山在2001年任职最后一年,有大量报账、冲账、毁账的迹象。从我们认定的证据来讲,喇占山肯定是要服刑的,但没想到法院判出的是这一结果,我们难以理解。”
现任村支书治明良说:“检察机关和公安局查明喇占山的那么多罪证难道没有一项正确吗?法院判案显然缺乏公正。不告倒喇占山,我们村无法发展。" 目前村民们对喇占山无罪释放的普遍理解是,喇占山一个在县法院执行庭工作的儿子起了作用。在喇占山被判无罪后,540位村民按下鲜红指印联名上告,村民们说现在就是砸锅卖铁也要追回集体损失,让喇占山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