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主任受贿被判刑

2014-10-15 来源:正义网 热度:2081℃

    近日,贵州纳雍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纳雍县农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主任晏娇有期徒刑十年,14.6万元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2010年12月,任纳雍县农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的晏娇兼主持雍熙镇卫生院工作。2011年底至2012年,毕节市医药公司销售员梅勇为让雍熙镇卫生院和农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继续向其公司购药,及时支付购药款,提高其工作业绩,分三次送给晏娇人民币5.2万元。2012年至2013年,农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支付君永医药公司购药款共计人民币936385元,君永医药公司经理贺绍军按结账额的10%给予晏娇“回扣”共计人民币9.4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晏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担任农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并主持雍熙镇卫生院工作的职务便利,在农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雍熙镇卫生院药品购销过程中非法收受毕节市医药公司销售员梅勇人民币5.2万元,为其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君永医药公司经理贺绍军给予的回扣款9.4万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

据此,法院作出上诉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