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上午,记者自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打击职务犯罪”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河南法院系统所受理的贪贿案件,较去年增加近三成,特别是受理和判处的厅级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较去年增加了近一倍多。
据介绍,河南法院系统当前审理的贪污贿赂类职务犯罪案件中,主要呈现贪贿数量大幅上升、厅处级干部犯罪增多、犯罪持续时间长、次数多等特点。
例如,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薛新生在长达十二年间,先后受贿192人1274次贿赂;周口市政协原副主席任连军,在九年间先后收受155人804次贿赂。
发布会现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陈殿福通报了2014年1至9月份,河南全省法院判决的几起重大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的审理情况。其中包括备受社会关注的河南省粮食局原局长、党组书记曹濮生、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薛新生、周口市政协原副主席任连军等官员受贿、贪污典型案件。
通报称,经查明,被告人曹濮生在担任新乡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河南省粮食局局长、党组书记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工程项目、职务升迁、低价购买房产等,先后收受15人及下属企业72次贿赂共计人民币689万余元,侵吞下属企业财产440万元,经审理后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宣判后,因曹濮生提出上诉,目前该案正在二审之中。
被告人薛新生利用担任平顶山副市长、市委组织部部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之便,先后收受192人1274次财物共计人民币1016余万元、美元13万元、港币2.5万元、46万元的购物卡。后经法院审理,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周口市政协原副主席任连军利用担任沈丘县委副书记、淮阳县县长、县委书记等职务便利,借逢年过节、亲属住院婚丧、下属职务晋升、承揽工程等机会,先后804次非法收受155人现金、银行卡、美金、黄金、住房、手表等共计价值人民币2293余万元。后经法院审理,依法对其判处死缓。
针对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田立文表示,要坚持“猛药去疴、重点之乱”,无论什么人,职务有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必须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
据悉,下一步,河南全省法院将继续确保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的审判质量和效率。同时,对发生在食品卫生、医疗教育等领域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以及买官卖官等社会影响恶劣的贪贿犯罪,将突出重点打击,依法从重、从快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