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钢集团原总经理韩玉臣被控合伙贪污8968万开庭审理

2013-10-31 来源:半岛晨报 热度:3472℃

 10月18日,抚钢集团原总经理韩玉臣,涉嫌伙同加拿大籍华人钟安平非法占有国有财物8968.37万元一案,在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钟安平同时被检方指控累计骗购外汇3125万美元。两名被告人当庭否认有罪。

 10月18日9时30分,抚钢集团原总经理韩玉臣、伙同加拿大籍华人钟安平非法占有国有财物8968.37万元、钟安平涉嫌累计骗购外汇3125万美元一案,在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今年6月,此案已经开过一次庭。

 据大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记载,韩玉臣今年51岁,研究生文凭,原为抚顺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抚钢集团)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2011年11月22日,因涉嫌犯贪污罪,现羁押于大连市看守所。在本案开庭前,曾因经济犯罪被判12年。

 钟安平生于1959年,出生于黑龙江哈尔滨市,现为加拿大国籍。2012年5月10日,因涉嫌犯骗购外汇罪,现羁押于大连市看守所。

 起诉书披露,本案由大连市开发区检察院、大连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韩玉臣、钟安平涉嫌犯贪污罪,犯罪嫌疑单位抚顺市西进房地产开发责任有限公司、被告人钟安平身涉嫌犯骗购外汇罪,分别于2012年12月24日、2013年1月14日向大连市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检方称,2006年至2010年间,被告人韩玉臣利用担任国有独资企业抚钢集团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在国有资产处置和国家出资企业改制过程中,伙同被告人钟安平非法占有国有财物人民币8968.37万元。

 韩玉臣 涉嫌两起非法占有国有资产

 韩玉臣今年51岁,研究生文凭,原为抚钢集团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贪污抚钢集团工会名下国有资产

 起诉书披露,1998年 4月至2006年间,抚钢集团通过执行债权方式收回成都博瑞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流通股股票127万股。2005年,抚钢集团工会以抚钢集团拖欠职工工资为由,通过抚顺中级法院查封该股票,并于2007年2月13日裁定该股票按照当日开盘价,每股24.2元,折合人民币3094万元,过户到抚钢集团工会名下。“在2006年下半年,博瑞股票股价在市场上一直处于上升通道,被告人韩玉臣见有利可图,遂与被告人钟安平密谋商议,欲以将股票‘出售’给钟安平实际控制的黑龙江省安平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的方式来实现非法获利目的,并商定获利后按照‘二八分成’的比例瓜分赃款。 ”起诉书称。

  检方称,2006年12月18日,韩玉臣未经抚钢集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擅自代表抚钢集团与钟安平指派的人在抚顺市签订“借据”,编造虚假借款理由,借款870万元。同时,双方还签订了抚钢集团、抚钢集团工会、安平公司三方“偿还借款协议书”,试图将当日市值每股18.26元的博瑞股票以每股8元左右的低价转让给安平公司。后因客观原因未成功。

 后来,博瑞股票以抚钢集团工会名义在市场出售后,韩玉臣擅自决定将得价款2716万元交付给安平公司,实现了由韩玉臣、钟安平二人共同非法获利1846.93万元的犯罪目的。并进一步共谋将该笔赃款继续投入到抚钢集团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中,以期牟取更大利益。

 非法占有国有资产7121万元

 在抚钢集团开发房地产过程中,韩玉臣利用职权牟利。

 起诉书称,2005年,抚钢集团以下属全资子公司抚顺西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进公司”)名义,开发建设“阳光花园”和“凤凰花园”两个项目。到了2006年8月,阳光花园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凤凰花园基本达到入住条件。

 市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披露,韩玉臣为了达到非法获利目的,利用担任抚钢集团总经理和实际控制西进公司的职务便利,选择大连一家房地产公司充当合作方,与后者法人代表私下商定获利比例后,擅自决定由抚钢集团投入绝大部分建设资金。后双方终止合作,进而与被告钟安平共谋策划实施针对西进公司的犯罪活动。

 起诉书说,2007年3月,被告人韩玉臣、钟安平二人在取得博瑞股票获利赃款后,试图采取和操作博瑞股票相同的手段,直接非法占有阳光花园8号楼的4.4万平方米公建。为掩盖事实真相,二人采取以西进公司向钟安平妻子个人借款的名义,博瑞股票获利陆续投到西进公司,从而将8号楼公建作为抵押物,实施了将西进公司整体低价“转让”的犯罪活动。

 检方称,自 2007年 4月至2008年8月间,两名被告以钟安平实际控制的香港兴益公司名义,对西进公司增加注册资本1000万元,从而非法获得西进公司55.6%的国有股权,并在韩玉臣的配合下,在“增资”未实际完成时即由钟安平实际控制了西进公司。

 随后,二人通过所谓的“公开出售西进公司剩余的44.6%股权”给安平公司的方式,将西进公司最终低价整体转让给钟安平。

 在转让过程中,韩玉臣对负责西进公司资产评估的有关人员进行授意和指使,从而导致资产评估结果远低于实际价值。两被告利用韩玉臣的职务便利,以虚假经济行为掩盖真实犯罪意图,共同非法占有国有资产人民币7121.44万元。

 钟安平 被控骗购外汇3125万美元

 钟安平生于1959年,出生于黑龙江哈尔滨市,现为加拿大国籍。

 起诉书称,除了上述两起合谋非法占有国有资产案件外,钟安平担任西进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于2009年5月至12月间,编造为西进公司购买电梯、冷热能交换机等理由,与自己实际控制的兴益公司、富利来公司签订虚假售货合同,虚报进口业务、申汇说明等文件,欺骗外汇管理部门通过审核,获取了申购外汇的资格,累计骗购外汇合计3125万美元。

 今年3月15日,大连市人民检察院以贪污罪追究韩玉臣刑事责任,以贪污罪、骗购外汇罪追究钟安平的刑事责任,向大连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两被告均当庭否认有罪

 在两次庭审中,韩玉臣、钟安平表示自己无罪。韩玉臣的辩护人,辽宁泽云律师事务所律师崔永星、辽宁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会玲也做了无罪辩护。

 韩玉臣两名辩护律师认为,本案的客观事实是,本案股票交易当时的限制流通股的市场价格与当时的实际交易价格是相当的,还略高于当时的市场价,不存在低价出卖股票的问题。如果交易当时能够确定价格高低,抚顺特钢集团持有的另两只股票也绝不会出手。另两只股票的受让人在股票上市后获得的收益均高于本案的股票。

 关于西进公司一事,韩玉臣的辩护律师称,当时是为了解决西进公司资金断链的问题,在韩玉臣的要求下,钟安平说服他的夫人,以私人借款的方式,借给西进公司2235万元。 “客观事实是,西进公司的存量资产是个半拉子工程,作为半成品的房屋也是没有市场价格的。更不能以房屋建成后上市出售的价格,去判断半成品时的价格高低。 ”

 众所周知,抚顺西进房地产公司的增资扩股和股权转让,是在房屋尚未建成又面临资金困难的情况下,才引进了钟安平这位外商投入上亿资金,使整个楼盘得以建成,原来的投资人都能收回投资,所有的购房人也能迁入新居,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能因为房地产在近几年出现了向好的行情,因此钟安平的投资也获得了很好的回报,就认定当时西进公司在增资扩股和股权转让中,存在‘低价’处置国有资产,‘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问题。”韩玉臣的辩护律师称。

 钟安平及其辩护律师也都做了无罪辩护。

 两人涉嫌合伙贪污

 1846.93万共同非法获利1846.93万元,并进一步共谋将该笔赃款继续投入到抚钢集团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中,以期牟取更大利益。

 7121.44万以虚假经济行为掩盖真实犯罪意图,共同非法占有国有资产人民币7121.44万元。

 韩玉臣档案

 韩玉臣,男,1954年生人,邯郸市阳光百货集团总经理、党委书记、全国人大代表、高级经济师、省管优秀专家、先后获得省市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商业优秀创业企业家等多项荣誉称号。他积极探索电子商务,于2003年建立了阳光网站,开通了网上购物商城,年点击率达20万人次。

 荣誉称号

 1993年 市劳动模范、市先进经营者、省商业系统劳动模范

 1994年 省劳动模范、省贸易系统劳动模范、市优秀共产党员

 1996年 省、市劳动模范,市十大新闻人物

 1997年 市十佳公仆

 2000年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被省贸易厅、人事厅、财贸工会记大功一次,省优秀企业家

 2002年 省劳动模范、市十大知名经营者2003年 省贸易系统优秀企业家

 2004年 省优秀企业家

 2005年 省劳动模范、省贸易系统优秀企业家

 2006年 市人大代表

 2007年 全国人大代表

 2006年 第五届全国商业优秀企业家、省商贸流通业十大杰出企业家

 2003年至2007年 全国人大代表

 1993年 市劳动模范、市先进经营者、省商业系统劳动模范

 1994年 省劳动模范、省贸易系统劳动模范、市优秀共产动员

 1996年 省、市劳动模范,市十大新闻人物

 1997年 市十佳公仆

 2000年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被省贸易厅、人事厅、财贸工会记大功一次,省优秀企业家

 2002年 省劳动模范、市十大知名经营者2003年 省贸易系统优秀企业家

 2004年 省优秀企业家

 2005年 省劳动模范、省贸易系统优秀企业家

 2006年 市人大代表

 2007年 全国人大代表

 2006年 第五届全国商业优秀企业家、省商贸流通业十大杰出企业家

 2003年至2007年 全国人大代表

 经历

 1970.08—1973.02 邯郸市五·七钢厂钳工

 1970.08—1973.02 邯郸市五·七钢厂钳工

 1973.02—1979.08 邯郸市炼铁厂宣传部干事

 1979.08—1984.08 邯郸市百货公司经理办公室资料员

 1982.09—1985.09 河北广播电视大学中文系学习

 1984.08—1987.04 邯郸市百货公司经理办公室副主任

 1987.04—1988.11 邯郸市百货公司邯山商场经理

 1988.11—1991.01 邯郸市百货公司副经理兼邯山商场经理

 1991.01至今 邯郸市百货公司经理兼邯山商场经理

 1991.11—1993.12 邯郸市百货公司党委书记、经理

 1993.12至今 邯郸市阳光百货集团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1998.11至今 邯郸市新世纪商业广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钟安平档案

 钟安平,男,汉族,1953年9月出生,籍贯福建长汀,在职研究生学历。1969年4月从厦门市到永定县农村下乡插队。1976年起在福建省商业局(后为省商业厅)工作。1985年起先后任福建省百货公司副经理、福建省商业厅办公室副主任、福建省商业厅食品业务处处长、中共三明市三元区委副书记兼区政府党组副书记(挂职)、福建省商业厅办公室主任。1994年11月任福建省商业厅(后为省贸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2000年3月任福建省经贸委党组成员、副主任。2005年8月任福建省经贸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正厅级)。兼任中共福建省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第十届福建省政协常委、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