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对自治区第十一届党委委员、国资委原主任黄宗信,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组长黄继红,平罗县县委书记杜迁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黄宗信、黄继红、杜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企业和个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接受礼品、礼金,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违法犯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同意,报中央纪委审议,并经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黄宗信开除党籍处分;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黄继红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由石嘴山市委给予杜迁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依法罢免其三级人大代表职务;收缴黄宗信、黄继红、杜迁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