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司法厅副厅长赵洪兴
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吉林省司法厅副厅长赵洪兴(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赵洪兴简历
赵洪兴,男,汉族,1956年3月生,中共党员,吉林省德惠市人,研究生学历。 曾任吉林省司法厅副厅长(副厅级)等职务。曾任吉林省司法厅党委成员、副厅长。协助厅长负责机关政务、戒毒、基层工作、法学教育、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应急信息指挥中心建设工作。分管:厅办公室、厅戒毒局、基层工作指导处、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联系省劳教学会。
2014年05月,因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2014年8月15日,吉林省政府决定,免去其省司法厅副厅长职务。2014年12月,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吉其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