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沧州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施工一处主任的祁功利坐牢2年申诉21年改判无罪终获国家赔偿四万元

2013-11-02 来源:河北新闻网 热度:2493℃

  因“受贿”获刑5年、奔波申冤21载,沧州耄耋老人祁功利两年前被改判无罪。两年来,近80岁的老人一直奔波维权,期望恢复党籍并获得国家赔偿。继恢复党籍之后,8月15日下午,祁功利又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拿到了四万元的国家赔偿款。

    1990年4月,时任沧州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施工一处主任的祁功利,因涉嫌收受贿赂被批捕。翌年6月,沧州市运河区法院对案件作出判决,判处祁功利有期徒刑5年。祁功利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沧州市中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祁功利不服提起申诉,沧州市中级法院撤销两级法院的刑事裁定,改判其有期徒刑三年。祁功利仍不服判决向省高院提起申诉,省高院撤销了两级法院作出的三个刑事判决,将案件发还重审。最终,河北省高院于2011年11月22日作出(2011)冀刑再终字第16号刑事判决书,撤销沧州市中院和运河区法院的判决,宣告被告人祁功利无罪。

    宣告无罪后,祁功利开始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今年5月21日,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向他出具了一份《不予受理案件决定书》【(2013)沧法赔立字第1号】。不予受理的理由是祁功利被羁押期间为1990年4月28日至1992年12月30日,其人身自由被侵犯发生于1994年12月31日以前,但并未持续到1995年1月1日以后,不适用《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其依据《国家赔偿法》申请国家赔偿,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条件。

    随后,祁功利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省高院赔偿委员会经过多次调查并积极协调,8月15日下午,老人终于拿到了四万元的国家赔偿款。

   “我现在最的愿望是希望沧州市住建局能够按照沧州市政府协调会议的精神,尽快落实经济赔偿款、恢复工职、补发所有工资、恢复各种福利待遇、补办退休和医保手续。”祁功利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