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岁的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副局长丁镇宽,收受房产、汽车等,并以低于市场41万余元的价格购买一套住房。近日,丁镇宽涉嫌受贿罪被提起公诉。目前,北京二中院已受理此案。
丁镇宽是山东蓬莱人,去年8月,北京市纪委在官方网站公布,丁镇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后其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检方指控,1993年至2003年间,丁镇宽先后利用担任北京炼焦化学厂副厂长、总经济师及北京市经济委员会委员,主管原材料采购、工业企业生产经营的职务便利,为杨某向北京炼焦化学厂销售煤炭提供帮助,收受了杨某一套价值59万余元的房产;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买了一套差额为41万余元的房屋。
2007年至2009年间,丁镇宽利用担任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主管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的职务便利,为北京中油房山燕宾油料销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帮助,收受刘某以34万余元为其女儿购买的一辆汽车。
检方认为,丁镇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