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太原市公安局局长李亚力
记者从山西省纪委获悉: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议、山西省监察厅厅长办公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李亚力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建议按有关程序撤销其山西省公安厅副厅长、太原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据调查,山西省公安厅副厅长、太原市公安局局长李亚力在处理其子违章驾车并妨碍交警执行公务过程中,违反规定,滥用职权,其行为已构成渎职错误。同时还发现其有违反廉洁自律错误和违反组织人事纪律错误。
此事件中涉及的其他违纪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太原市有关部门作出处理。
李亚力简历
李亚力,男,汉族,1960年2月出生,山西省朔州市人,函授本科,1980年9月参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晋城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太原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公安局局长等职。2012年12月初,李亚力被停职调查。
1980年9月参加工作,任省公安厅治安处秘书科、基础科干事;
1987年任省公安厅治安处副主任科员;
1989年任省公安厅治安处户籍科副科长;
1990年任省公安厅治安处基础科科长;
1992年任省公安厅预审监管处副处长;
2000年任省公安厅经济侦察总队副总队长;
2001年任省公安厅经济侦察总队调研员;
2002年任省公安厅经济侦察总队政委;
2003年任临汾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2004年任晋中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正处级);
2006年任晋中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党委副书记(正处级);
2008年任晋城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副厅级)。
2011年11月,李亚力任山西省公安厅副厅长兼太原市公安局局长。
2012年12月太原市全市公安干部大会宣布中共山西省委和太原市委决定,停止李亚力的山西省公安厅副厅长兼太原市公安局局长职务,接受调查;免去其太原市公安局党委书记职务,由太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柳遂记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