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北银行孝感分行副行长刘志、行长助理邓怒修借机公款旅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襄阳市襄城区庞公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陈德强公款旅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恩施州巴东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税世春借机公款旅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神农架林区工商局经济检查大队纪检科科长杨晋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十堰市丹江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大虎违规发放津补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6.襄阳市谷城县石花镇党政办主任陈兴国工作时间带彩娱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湖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