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农渔局副局长受贿245万受审 辩称受局长指示

2015-01-31 来源:法制网 热度:1871℃

29日,南海“两法衔接”后首追执法人员刑责系列案件在南海法院开庭审理,南海农林渔业局原副局长何汝城、生产科原科长孔凡志在当天上午和下午分别受审。被告人何汝城除涉徇私舞弊不移送刑事案件罪外,还被指控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两家企业老板共计245.6万元。

副局长受贿245万元

据指控,2008年至2011年期间,何汝城担任南海区农林渔业局副局长职务,先后收受了南海区里水炳昊花卉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炳某(另案处理)的好处费人民币195万元,收受了佛山市中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佛山西江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的实际负责人朱应根(另案处理)的好处费人民币50.6万元,共计收受人民币245.6万元。

记者通过庭审了解到,南海区里水炳昊花卉有限公司获得政府扶持资金4000余万元, 佛山市中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因大棚项目获得扶持资金600多万元。两家公司在申请政府扶持资金时,均得到了被告人何汝城的帮助。

此外,何汝成还被指控徇私舞弊不移送刑事案件罪。去年4月,佛山市、南海区农林渔业局联合对南海清桂园茶艺馆执法检查时,当场查获巨蜥、穿山甲等野生动物一批,案件已经涉嫌构成刑事犯罪,何汝城签字只是同意作出了罚款人民币2万元及没收实物的行政处罚决定。

焦点:

是受贿还是借贷?

何汝城辩护中强调与里水炳昊花卉有限公司老板李炳某认识多年,两个人之间长期有借贷关系。“我先后借给了他200多万元,我记忆中他还有60万元没有还我。”何汝城认为,对他指控收受李炳某的195万元贿赂中,应该减去60万元。

在对收受中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老板朱应根行贿的50万元现金中,何汝城辩解称朱应根曾经建议他投资房产,然后将钱分多次交给了他的儿子何某某。何汝城认为这50万元应该认定为借款。

根据公诉人的当庭说法,以上款项依然被认定为受贿金额。

辩解:

受局长指示“以罚代刑”

庭审中就徇私舞弊不移送刑事案件罪的指控,被告人何汝城多次为自己辩护称,被局长唐×强要求那么做。

公诉机关提交的证据显示,清桂园茶艺馆的经营者陈就间因为被查,曾找过唐×强打过招呼。

不过,公诉人称这并不能开脱被告人徇私舞弊不移送刑事案件罪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