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原副县长李宗春
据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陵水原副县长李宗春涉嫌受贿犯罪一案,日前已由三亚市人民检察院向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李宗春简历
李宗春,男,黎族,1958年9月出生,海南陵水县人,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7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党政管理专业毕业,中央党校函授大学学历。曾任陵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1976.07—1977.12 陵水县财贸果场知青
1977.12—1986.04 陵水县财办、商业局工人、干部
1986.04—1992.04 陵水县劳动保险公司干部、副经理、经理
1992.04—1993.12 陵水县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其间:1992.08-1995.06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党政专业大专班函授学习1993.12—1999.04 陵水县劳动局副局长兼保障局局长(其间:1995.08-1997.12在中央党校函学院党政专业本科班函授学习)
1999.04—2001.05 陵水县人事劳动局局长、编委办主任兼保障局局长
2001.05—2006.02 陵水县财政局局长
2006.02— 2007.1 陵水县财政局局长、农综办主任
后任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分管财政、国资、人事劳动保障、就业、安全生产、机关事务、协助王雄县长负责审计、机构编制工作,联系协调工商、税务、金融、保险工作。
2014年3月25,陵水县副县长李宗春因涉嫌受贿犯罪被海南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党政官网的领导之窗,已无李宗春的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