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铁路局原局长闻清良情妇钟华,因伙同闻清良共同受贿千余万,近日终审被北京高院判刑15年。二审期间,钟华提交大量证据辩白不是闻清良的情妇,但均未被采信。
去年8月,北京二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钟华15年刑期,之后她委托两名律师提起上诉,还提交了一份医院证明自己不孕,想以此排除自己之前的一份供述,但均被法院驳回。对于其情妇的身份,北京高院二审认为,在侦查期间钟华本人多次供述系情人关系,而且与证人证言等相互印证,足以认定,因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认定,2009年至2011年间,钟华伙同情夫闻清良,利用闻担任太原铁路局副局长、分管铁路运输等方面的职务便利,分三次收受了共计1800余万。在此过程中,钟华作为国家工作人员闻清良的特定关系人,属于受贿罪共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