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县城建执法大队大队长一审获刑十年半

2015-02-10 来源:正义网 热度:1825℃

近日,经湖南省桂阳县检察院指控,桂阳县原城建执法大队大队长张从文因涉嫌受贿罪,被桂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据了解,被告人张从文于2010年12月至2013年7月担任县城建执法大队大队长(正科级实职领导),负责对城区违法建房行为的打击和查处,在其任职期间桂阳县违法建房行为非但未得到有效治理,反而呈井喷式发展,从事小产权房建设的老板最高峰时达百人,严重冲击着房地产事业的健康发展,给该县的城市规划、共公管理、建筑安全带来了很大隐患,人民群众怨声载道。

为了整顿违法建房行为,桂阳县委县政府于2014年6月组织开展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纪委、检察、法院、公安联合出击,严查违法建房背后的腐败行为。身为原城建执法大队大队长的张从文第一时间闯进了办案人员的视线内,通过对全县违法建筑的排查和对从事违法建房老板的调查,掌握了张从文在担任城建执法大队大队长期间,与从事违法建房的老板李某、何某、欧某等人私下交易,接受他们的请吃和财物,对他们从事违法建房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执法流于形式,导致县城的违法建筑遍地开花的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从文在担任县城建执法大队大队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违法建房老板李某、何某、欧某等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17.1万元,构成受贿罪,并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