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虫”贿赂协警13万余元,让对方违规处理车辆违章。近日,经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行贿罪判处张兴华有期徒刑五年。
今年初,福山区检察院立查原协警刘军、杨林等人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处理车辆违章受贿案件。该案行贿者众多,其中张兴华因行贿次数多、涉案金额大被列为重点抓捕对象。
经查,2012年初张兴华在互联网上发布了代办二手车买卖、年审和违章处理等非法广告,并留下联系电话。同年10月初,协警杨林看到张兴华发布的广告,就拨通张兴华的电话:“能帮你处理车辆违章记录,只罚款不扣分,想不想做?”一番讨价还价后,双方商定每处理1分违章给杨林25元好处费。
为验证杨林的“能力”,张兴华试着发了一个违章车牌号给杨林。杨林立即找到负责处理车辆违章的协警刘军,由其利用职务便利对该车进行违规处理,并开出所谓的罚款单。张兴华收到罚款单后,发现之前的扣分果然被抹掉了。
接下来,正式业务开始了。张兴华陆陆续续把大量的违章车牌号通过手机短信发给杨林。随后,杨林采取同样的方式交给刘军处理。随着业务增加,好处费与日俱增。杨林贪心更重,一个月后他给张兴华打电话要求加价,张兴华爽快地答应。于是,每分违章的消除价从25元涨到了45元不等。
至2012年12月20日,在短短两个月时间里,张兴华向杨林转账50余笔,共计13万余元,自己从中获利1.7万余元。
据了解,截至今年7月末,烟台市福山区检察院立查公安协警与社会“车虫”串通一气,违规处理交通违章,借机非法敛财的系列贿赂窝案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