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受贿154000元人民币,被一审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所得赃款154000元予以追缴的安徽省淮南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原科长杜家琴不服判决,近日,经淮南市中级法院再次审理后,给予维持一审原判的终审判决。
现年56岁的杜家琴,大专文化,原系淮南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已退休。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14年5月18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3日经淮南市检察院批准逮捕,次日由淮南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这位女科长,从2005年担任淮南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副科长至2014年4月份退休期间,利用负责监督管理全市中小学教材教辅征订工作的便利,收受安徽文艺出版社编辑段某某、安徽出版集团教材中心副主任的徐某某、中国地图出版社业务员潘某某、安徽教育出版社编辑鲍某某、安徽美术出版社教材营销部主任李某、广东出版集团新粤教材中心等6家出版社,4位朋友的请托,为其提供市场及帮助他人就学方便,共收受他人贿赂11起,共计价值154000元。
判决书上显示,作为基础教育科长的杜家琴,收受款物不选项,来者都不拒。小到日常化妆品、丝巾,大到购物卡和现金。从受贿记录中可以看出最小的一笔款为了2000元,最大的一笔为20000元。
二审法院认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原判认定杜家琴的受贿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