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不去想办法筹款支付对方医疗费,而是找朋友帮忙伪造事故现场,以期由保险公司为自己的肇事行为买单,江苏省启东市东海镇某村副书记张某采用这种方式欲免去自己的赔偿义务,谁知聪明反被聪明误,其行为因涉嫌保险诈骗罪于2015年4月9日被启东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30余岁的张某是江苏启东人,从部队转业后回到家乡村委会工作。工作之余,张某也开着摩托车走街串巷收购棉花赚点外快。2013年10月2日晚18时许,张某收购完棉花开着三轮摩托车返回村委会,在启东市海防公路一转弯处与被害人陈某驾驶的二轮电瓶车发生交通事故,致陈某右股骨骨折。张某随即联系朋友黄某开车将受害人陈某送至医院治疗。
因张某没有驾驶证,摩托车也未参加保险,张某便心生一计,向朋友黄某及随后赶至医院的受害人陈某的儿子提议,伪造保险事故从而骗取保险金。张某还联系朋友徐某借了一辆面包车,之后,张某、黄某、徐某等人与被害人的儿子共同伪造了交通事故现场并报警。2014年8月经法院判决,徐某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共支付被害方65000多元保险金。
后因双方对后续治疗费用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被害人一方向公安机关揭发了本案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