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委渔业科科长因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获刑八年

2015-04-14 来源:正义网 热度:1911℃

任职农委渔业科科长,在工作中本应做好全县渔业方面的相关工作,可是盱眙县农委渔业科科长梁宗林却打起了权力的歪主意。近日,盱眙县农委渔业科科长兼水产技术指导站站长梁宗林因受贿、滥用职权罪被盱眙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三万元,对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2008年至2010年期间,梁宗林在任盱眙县农委(2010年7月之前为盱眙县畜牧局)渔业科科长兼水产技术指导站站长期间,明知盱眙县贝加尔虾业有限公司、玉林龙虾养殖专业合作社、盱眙县永兴岛生态观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达不到申报高效设施渔业项目要求,积极帮助以上三个单位审核申报并提交研究,最终导致国家专项资金被以上三个单位骗取250万元。

另查明,被告人梁宗林在2008年至2014年期间,其利用担任渔业科科长兼水产技术指导站站长的职务便利,帮助盱眙县贝加尔虾业有限公司、玉林龙虾养殖专业合作社以及其他个人或单位申报项目的便利,通过索要、收受的方式受贿财物共计338000元,其中现金302000元,购物卡36000元。

盱眙县法院经审查认为,梁宗林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被告人梁宗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鉴于被告人梁宗林有自首等情节,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