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原院长王洪(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王洪,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注册岩土工程师。曾任广东省建筑研究院院长。兼任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建筑设计分会副会长、广东省消防协会副会长、广东省土木建筑学会副理事长、广东省青年联合会资深委员会副主席、广东省肇庆市人民政府顾问、广东省政法系统青年联合会第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副主席、广东省工程咨询协会常务理事、广州市住房保障办技术顾问等社会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