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澳门特区廉政公署网站消息,澳门特区廉政公署揭发交通事务局一名主管及一名工作人员涉嫌受贿作不法行为,及在法律行为中分享经济利益,案件已经移送检察院处理。经检察院建议,刑事起诉法庭依法即时对案中两名公职人员及一名商人采取羁押措施,同时,对其余3名嫌犯亦采取禁止离境及其他强制措施。
案情指,交通事务局负责运输管理的一名主管及其属下的一名工作人员,涉嫌收取相当巨额的不法利益,合谋操控公共停车场短期管理服务合同的判给,协助3间管理公司非法取得公共停车场管理服务。
由2012年至今,涉案的3间管理公司合共获判60多次的停车场管理服务,占全澳同期停车场管理服务合同约7成,合同金额合共接近澳门币6800万元(编者注:约合人民币5276.37万元)。该两名公职人员涉嫌收取贿款约澳门币1600万元,还长期收受其他不法利益。
廉政公署在侦查过程中还发现,根据判给合同规定管理公司至少需要派驻3名管理员及一名清洁员在停车场提供服务,但涉案公司所管理的不少公共停车场实际上长期只派驻一名管理员提供服务。
交通事务局的这两名公职人员涉嫌预先向涉案公司透露停车场巡查的消息,以便涉案公司提前作出人员调配,以制造符合判给合同所定的驻守停车场人员数量的假象,从而减少实际聘请员工的数量以赚取最大利润。
廉政公署人员在对涉案的人员采取拘捕行动时,于其中一名涉案公职人员家中搜出澳门币23万元的现金贿款,已经连同案卷移送检察院处理。
考虑到此案涉及的公共停车场数量众多,为确保案件的侦查及后续的司法程序不会影响公共停车场的服务和运作,廉政公署已即时与交通事务局沟通,以便该局采取适当措施确保公众使用停车场的服务不受影响,并敦促该局尽快完善内部管理及监督机制以堵塞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