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融安县某银行信贷员翁某沉迷赌博,为筹集赌资,以高息为诱饵,搞起了“拆东墙补西墙”的把戏,诈骗他人上千万元。近日,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定翁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责令翁某退赔各被害人损失共计1047万余元。
2011年8月22日至2012年9月22日期间,翁某虚构资金用途,并隐瞒自身经济状况及还款能力,以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为由,许诺每月支付2-5分的利息,先后骗取董某等24名被害人共计上千万元。期间,除采用“拆东墙补西墙”方式归还被害人部分本金及支付利息200余万元外,其余资金均被翁用于赌博、挥霍,造成24名被害人损失1047万余元。
2012年9月28日,翁某突然向银行提出辞职并逃离融安县;2013年6月18日,翁某作为网上追逃人员,在云南省保山市被当地公安边防支队人员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做生意需要资金等理由,以高利息回报为诱饵,多次骗取多名被害人的钱款,并将所骗款项用于支付高额利息、赌博、挥霍等,实际共骗取他人钱款1054万余元,现尚给被害人造成实际损失共1047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诈骗数额特别巨大。针对辩护人提出从轻处罚的意见,法院认为,翁某虽有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表现,亦不足以从轻处罚,辩护人所提该意见不能成立,遂依法做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