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海南廉政网获悉,三亚市崖州区纪委、乐东黎族自治县纪委日前分别对崖州区梅东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孙有波,乐东抱由镇佳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汉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2015年5月8日,孙有波对他人占用多处基本农田搭建铁皮棚等行为不制止,也不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强制拆除,并且妨碍执法人员执法,致使拆迁工作无法正常进行。2011年至2014年间,陈汉私自存放佳西村殡葬改革搬迁坟墓工作经费以及佳西村土地承包金,并在账外进行核算。2人行为均已构成违纪。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崖州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区党委批准,决定撤销孙有波梅东村党总支书记职务;乐东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陈汉撤销党内职务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