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主任谎称宅基地使用权可低价转让骗财60万余元

2015-06-13 来源:正义网 热度:1315℃

宜春袁州区一村主任范某称其可将该村的宅基地的使用权低价转让,多次收受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用于挥霍和偿还高利贷。近日,范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宜春袁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范某系袁州某村一村主任,平时较挥霍,经济窘迫,于是范某多次向他人借高利贷。2014年4月,范某和朋友陈某等人在吃饭时,范某对陈某说可以将该村的宅基地低价转让给陈某,陈某觉得很划算,遂同意。后陈某分别分三次交给范某现金5万元、7万元、8万元现金,并签订了买地协议书。后经查实,范某并没有该块宅基地的使用权,所得钱款均已花用。

同年8月,范某又对彭某谎称其村有一块宅基地可低价转让给彭某,在当日收取彭某现金9万元,并写了借条。后范某将所得钱款花用。同年10月,范某又对刘某谎称其村有一块宅基地可转让给刘某,分三次收取刘某购地款19.5万元钱,并签订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得款后,范某全部用于购房及挥霍。同年11月份,范某又对易某谎称其村一块宅基地可转让给易某,先后两次收取易某现金8万元和5万元,并签订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后范某将所得钱款用于归还高利贷及花用。

后购地人因多次向范某催问土地情况未果,遂向公安机关报案,案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