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记者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市中区七贤街道办事处文庄村党总支原书记吴春启因贪污拆迁补偿款,获刑15年;其同伙市中区物价局原副局长王福岩、山东文昊建筑有限公司员工刘文友犯贪污罪,分别获刑10年和6年;市中区住房保障管理局职工杨珩犯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8月至2011年8月,吴春启在担任文庄村党总支书记期间,利用其协助区政府从事文庄片区拆迁安置工作的职务便利,伙同片区摸底测量小组组长王福岩等人,采取虚构房屋、伪造调查表等手段,套取并贪污拆迁补偿款共计9181425元。杨珩受王福岩、吴春启的指使,在未现场测量的情况下,违反规定,在调查表上签字,致使国有财产遭受重大损失。2011年至2013年间,吴春启用上述套取的补偿款为文庄村民建公墓迁坟支出,共计5316560.53元(包含50万元的土地租金)。2012年5月,王福岩以个人买房急需资金,向吴春启借款20万元。余款被吴春启用于竞选文庄村书记贿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