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通报10起“蝇头痞霸”典型案例
1、海港区北港镇河北村原党支部书记张文权受贿案。张文权违规向土地承包人发放租地补偿费,并收受承包者贿赂。海港区纪委给予张文权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判处其5年有期徒刑。
2、卢龙县卢龙镇三街村原村党支部书记张福全、原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张磊涉嫌挪用公款案。张福全在任职期间挪用公款为亲属承包工程购买建筑材料,张磊在任职期间非法转让村集体土地。司法机关正依法对张福全、张磊进行调查。
3、昌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原副主任侯伯军受贿、玩忽职守案。侯伯军违规为他人办理补缴养老保险金手续、退休手续,收受他人贿赂。另对单位工作人员弄虚作假、违规发放退休金问题监管失职。昌黎县纪委给予侯伯军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判处其10年有期徒刑。
4、抚宁县林业局原总工程师孙杰、干部张绍芬、果桑站原负责人孙跃民私分公款案。孙杰、张绍芬、孙跃民违规套取果树苗款进行私分。抚宁县纪委对三人给予行政开除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对孙杰判处有期徒刑10年,对张绍芬判处有期徒刑5年,孙跃民因病住院,司法机关择机再进行处理。
5、卢龙县安全监察站原站长马立刚、原副站长杨小波、王志友和原书记张会武受贿案。马立刚等四人向施工设备检测机构介绍建筑工程施工单位施工设备检测业务,收受检测机构贿赂。卢龙县纪委给予四人开除党籍处分,同时给予马立刚、杨小波、王志友开除公职处分并降低张会武的退休待遇,司法机关已依法对马立刚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对杨小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对张会武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对王志友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6、山海关区第一关镇小西关村原村主任王文军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案。王文军纠集一些社会闲杂人员,通过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手段向辖区内企业、商户非法收取费用。司法机关已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25年。
7、卢龙县印庄乡翁各庄村原村主任王朋彬寻衅滋事案。王朋彬多次伙同他人无故威胁、恐吓、殴打群众。司法机关已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8、昌黎县社会人员李志涛、胡贺明等破坏村委选举案。李志涛等人恣意妄为,扰乱村委会换届选举会场,造成极坏影响。昌黎县公安局已依法对李志涛、胡贺明进行行政拘留。
9、秦皇岛开发区长不老口村原村主任陈东升涉嫌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诈骗、职务侵占案。陈东升克扣群众占地补偿款,骗取土地转租费,侵吞拆迁补偿款,伙同他人殴打群众。目前,公安机关已侦查终结,正由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10、社会人员金洪武聚众斗殴、敲诈勒索案。金洪武伙同一些社会人员,多次实施聚众斗殴、敲诈勒索,严重破坏群众生产生活。检察机关已依法提起公诉,司法机关正依法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