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通报13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典型案件

2015-07-05 来源:新华网 热度:1556℃

广西柳州通报13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典型案件。

通报称,党的十八大以来,柳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按照中央纪委和自治区纪委的部署和要求,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正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有效遏制了基层腐败问题的蔓延势头。2013年至今,全市共发现、收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765件,初核372件,立案查处21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10人,问责处理2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3人。
现将查处的13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一、柳江县进德镇进德村原村委主任李桂芳套取农村低保金案。2009年至2011年间,李桂芳利用其担任进德村委副主任、主任的职务便利,在明知其家庭不符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报条件的情况下,采欺骗手段,虚构事实,隐瞒家庭收入情况,以其妻子罗佩群的名义骗取2009年、2010年、2011年的农村低保金共计9619元。2014年5月13日李桂芳被柳江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2014年12月23日,柳江县进德镇党委给予李桂芳开除党籍处分。

二、柳江县百朋镇小山村委公款吃喝案。2015年3月9日,百朋镇小山村党支部书记韦天边、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主任韦祖克,以乔迁小山村委新办公楼为由,组织村“两委”干部用村集体收入在村委旧办公楼摆设酒席共9桌,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2015年3月18日,柳江县百朋镇党委给予韦天边、韦祖克党内警告处分,当日宴席所用开支由小山村“两委”干部自行负担。

三、柳城县太平镇上油村原村委副主任、油皮屯原屯长韦明云挪用公益林补偿资金案。2013年4月,韦明云召集油皮屯另一屯长韦某某、屯出纳韦某某、屯会计罗某某商量购买屯篮球场和修水泥路基事宜,并提议从油皮屯、拉坎屯历年结余的公益林补偿资金125093.98元中支出。2013年5月6日,四人一起从屯集体财户领取公益林补偿资金12万元,直接存入韦明云个人的信用社银行卡。后韦明云擅自将自己保管的公益林补偿资金10万元用于个人承包的油皮屯、拉建屯水泥路工程的材料费、人工费及日常生活等支出。2015年5月5日,柳城县纪委给予韦明云 开除党籍处分。

四、柳城县古砦乡城建办干部覃丽军、柳城县东泉镇螺田村原村委主任吴木荣骗取征地补偿款案。2013年,覃丽军、吴木荣利用其负责中铁十一局湘桂铁路工程柳城县东泉段的征地拆迁工作的职务便利,伙同钟某某采取与被征地农户签订协议,对被征地农户隐瞒永久性征地、提高征地补偿费的事实真相,谎称是临时租地,又以钟某某父亲的名义冒充被征地农户办理手续的办法,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二次截留被征地农户征地补偿款共69635.07元,非法占为己有。2013年8月26日,柳城县纪委给予覃丽军、吴木荣开除党籍处分。2013年9月2日,柳城县监察局给予覃丽军开除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