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来最大卖官贪官马德第3次减刑 曾因受贿判死缓

2015-07-07 来源:法制晚报 热度:5166℃

黑龙江绥化原市委书记马德卖官案涉官员260余名因受贿600余万判死缓

黑龙江省绥化市原市委书记马德因收受17人贿赂款600余万元,2005年被二中院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之后,经过两次减刑减为有期徒刑18年。记者上午获悉,二中院经审理准予马德减刑一年。据悉,这是马德的第三次减刑。

现年65岁的马德于1992年10月任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副市长,1996年11月任黑龙江省绥化地区行署专员,2000年2月任中共黑龙江省绥化地区地委书记,同年5月任中共黑龙江省绥化市委书记。

2005年,二中院审理马德受贿案。

法院审理查明,1993年10月至2002年2月,马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田雅芝(另案处理)先后收受17人的贿赂款人民币558万余元、美元5.5万(折合人民币44万余元),共计人民币603万余元。

据悉,马德受贿卖官案被称为建国以来查处的最大卖官案,牵涉官员260余名,除国土资源部原部长田凤山、黑龙江省政协原主席韩桂芝等高官外,还涉及绥化市下辖10个县市众多处级以上干部,仅绥化市各部门的一把手就有50多人。

2005年7月28日,二中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马德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北京市高院于2005年9月29日裁定予以核准。随后马德开始服刑。

2007年11月5日,市高院对马德减为无期徒刑,2010年1月20日,再次对其减为有期徒刑18年。

2015年6月1日,司法部燕城监狱提出减刑建议,认为马德在服刑期间认罪悔罪,遵守监规,积极参加思想、文化、技术学习和劳动,考核期间共获年度监狱表扬奖励2次,获年度监狱嘉奖1次,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对其减刑。

7月3日,二中院经审理后认为,马德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符合法定减刑条件,可予减刑。裁定对其减刑一年,减刑后应执行的刑期自2010年1月20日起,至2027年1月19日止,剥夺政治权利减为7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不变。

其他被减刑官员

中国银行原副行长赵安歌:因受贿579万元、挪用公款5000万元,赵安歌于2004年4月2日被一中院判处无期徒刑,此后经3次减刑。6月26日,二中院对其减刑一年,刑期自2007年7月10日起,至2020年12月9日止

外管局检查司原司长许满刚:因受贿300余万元,许满刚于2010年被二中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先后2次减刑。6月26日被减刑一年,刑期自2009年3月27日至2017年5月26日止。据悉,许满刚因涉及郭京毅案落马

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财务部原部长赵兵:因收受21万美元、15万人民币,赵兵于2005年被一中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此后先后减刑2次。6月25日,二中院对赵兵减刑一年

最高人民法院原法官任宪成:因受贿于2012年11月23日被浙江省金华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半,今年6月25日,二中院对其减刑一年

新中国最大卖官案260余官员涉案

韩桂芝之于马德,马德之于李刚,其上行下效之恶果,使当地的政经风气被摧毁性地破坏

2000年,50岁的马德开始担任绥化市委书记,属下绥棱县县长李刚41岁。

按照李刚辩护律师刘显恒的说法,李刚在绥化官场属于凤毛麟角的人物,相貌堂堂,口才文笔俱佳,也是绥化的后备干部之一。因此李刚一直自视甚高,甚至到被判处无期徒刑之后,还曾在法庭外对妻子焦红霞说:“要是不出这个事,我李刚一定做到封疆大吏。”

按照后来李刚夫妇的供述,是焦红霞首先提出:“你是市里的后备干部,现在马书记是一把手,主管人事,对你今后的进步很重要。应该和他搞好关系,不行也给送点钱。”

最后两人决定,从家里的积蓄拿出30万元。2000年3月13日,焦以“马芳”的名字将钱存入银行。李刚以汇报工作为名来到马德家,将存折放在一个信封中,密码写在信封背后留下。

选定这个方式,是因为夫妇二人商量之后认为:“送少了不起作用”,“给现金太扎眼,所以送存折”。

一年后李刚升任绥棱县委书记。

此后还有两次,都是2002年春节前。一次是因为马德即将赴京开会,“花销大”;另一次是因为春节将至,分别是1万美元和2万人民币。事实上,对马德的行贿,并不是李刚向上级行贿的开始。

早在1998年春节前,时任庆安县县委副书记的李刚,就曾向当时的绥化地委书记赵洪彦(当时绥化尚未改市,为绥化地区,赵洪彦任地委书记,马德任行署专员)行贿10万元人民币。半年后,李刚被提拔为绥棱县长。

不过,李刚的“投资”很快获得了“回报”。李氏夫妇被捕前,被抄没、扣押的钱款达579.9万元,共有31本存款单或存折。

一位纪委官员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曾说:“李刚送了30万,两年内受益500多万,收益率高达1500%。天下哪里有这么高利润的行当!”

贪官梯队

在265名向马德行贿的官员中,李刚的特殊之处,在于他有“小马德”之称。

在一些方面,李刚的作法和语言,和马德几乎如出一辙。

马德脾气很大,好喝酒,作风粗暴。属下陪他,如果不喝酒,他开口就骂。一向和他比较亲密的吕岱,都曾被马指着骂道:“你这种县委书记,我十分钟就拿下一个。”

李刚也在绥棱说一不二,他曾对一位部下说过:“你的立场不对,我用你也行,不用你也行”。这位部下先后向李刚送去8.5万元。

2002年春节前,县机构改革时,李刚对新近提拔的县教育界副局长苏会新说:“你这是碰着我这一代明君了,大胆启用年轻干部,要不你也不一定能当局长。”苏马上给李刚送了1万元。

李刚最终被认定受贿119笔,绝大部分发生在年底至春节之间,数目一般都在3万元以内,数千元的春节“红包”极其常见。

这些钱涉及绥棱县内科、乡一级干部多达131人,分布在县机关各部门、企业以及基层乡镇机关等100多个单位中,而且绝大部分是李刚2001年担任绥棱县一把手之后所得。其名义大都也是“感谢关照”、“要求进步”。

李刚卖官的名目之多,范围之广,可与马德比肩。检察机关曾分析李刚的牟利方式,为八种:“一是副职晋升正职的干部;二是新提拔的副局级(副科级)干部;三是平级调整到重点部门的干部;四是保官不动的干部;五是推荐副处级以上的干部;六是受到表彰、奖励的干部;七是在乡镇工作回县城任职的干部;第八是发生在贺婚、探病、祝寿、拜年、吊唁等理由中,他利用本人有病、父亲去世之机大肆收受他人礼金及下属部门和企业给其的各种没有明文规定的奖励。”

这些方式,亦出现在马德及其他涉案属下。

除在党政系统卖官,李刚的钱财来源还有所谓的“感谢”、“支持”、“关照”。中学副校长想当校长;为了子女的工作;为了解决“干部遗留问题”;为了能在有劳保的单位退休;家属因病、上学,生活窘困而恳请补助;为了“文明单位”等称号评比……

韩桂芝之于马德,赵洪彦、马德之于李刚,其上行下效之恶果,不仅在于将贪贿之风层层下递,更在于由个案而成惯例,而成规则,清者欲独善其身而不可得。

虽然李号称“小马德”,但李刚和焦红霞的辩护律师告诉《中国新闻周刊》:“马德和李刚的关系其实有些紧张。按照李刚的能力,早就应该进市委了,可一直到案发还只是一个正处(级)。他给马德送钱,只是为了主管人事的马德不卡他一下。”

李刚曾经为自己的受贿辩解说:“我不收是不行的。这帮人不是好人,我不收的话,他们会联手整我。”

与李刚异曲同工的还有王慎义。王在狱中拒绝了律师对其作罪轻辩护的建议,坚持要作无罪辩护。王认为,自己犯错误有自己的原因,也有外部的客观原因,马德作为市委书记,党委班子的班长,是王的顶头上司,马德买官卖官收受贿赂的情况如此,王本人在这种环境中,难免受到影响。

影响还来自省里的韩桂芝、田凤山,上梁不正下梁歪。

另一方面,动辄数十万的贿款,于官员薪水亦是天文数字。他们也须得寻求资金来源,甚至为“投资”追求更大回报。

如果深究“投资”的最终来源,有如下几种。

第一是财政。李刚和马德接受的礼金都有来自财政部分的。

第二是商界。商人们在逢年过节时也会主动向官员送礼。另一方面,马德除了卖官,还利用工程发包,将权力直接投入市场抽钱。起诉书认定的马德最大一笔受贿200万元,即来自建筑工程。

第三是官员及家属经商。在绥化,公务员兼有商业实体非常普遍,自己或者是亲属打理,这成了下级官员行贿买官的一项重要资金来源。肇东市市委副书记向马德多次行贿,来源就是妻子经营的经济实体。

第四是向亲友或商人借款,甚至有借高利贷送礼的现象出现。王学武为谋求青冈县县长一职,花掉了50万。其中大部分来自商界,向马德行贿前,王找到兰西县亚麻商人田亚斌说:“市里要动干部,你给我拿点钱。”田问多少?王回答说20万。田就给了20万。

此外,王学武说:“我就任海伦市委副书记后,逢年过节就有个人或市直部门送钱。我一直放在办公室里。”第一次行贿的时候,王学武动用了自己的2万元私房钱。第二次又添了20万,也来自这个小金库。

由此引发的形成的贪贿“传销链”,网罗了绥化众多官员。据较早前报道,马德案涉案官员265人,处级以上干部50余人,几占绥化该级别官员一半。而官员群体,尤其是主政官员的堕落,于一个地方的破坏力也可在绥棱见其一斑。

2002年,李刚被拿下的时候,绥棱县上报年人均收入2800元,新班子上任后数据缩水到了1300元,直到今年才达到1900元。此外,2002年绥棱县的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收入也被分别下调了45.8%和29.8%。

据当地政府一位人士称,马德“落马”后,绥化官场一度出现人人自危的景象。这种情绪甚至波及外地。绥化官员到省城或京城办事,当地官员必然将门敞开,以求避嫌。从马德落马至今,当地处级干部几乎再无人获得晋升。

而当地老干部则对目前的局面忧心忡忡,“在印象中,即便是三年困难时期的绥化也没有现在这么难过。再不设法改变,影响不堪设想。”

集权而成的“官市”

论及马德“官市”的形成,当地一些离休干部多会提及2000年绥化地区“撤地建市”。据说,这成为绥化政坛风气骤变的“分水岭”。2000年,原有的绥化地区行署被裁撤,建立了地级绥化市。而原有的县级绥化市则相应被改为北林区。

一些老干部称,绥化撤地改市本来并不符合标准,无论是工业产值还是经济实力,绥化地区都达不到设市的条件。但是在马德却是其中积极的推动者,因为地区行署是省的派出机构,能够管辖的人、事、财权范围有限,一旦由地改市,则市一级可完全掌控当地的人、财、物。“地改市”成功后,马德开始将原有县级绥化市(现为北林区)的盈利企业,实权单位进行了“拔毛式上收”。“就连火葬场、保健院这样的单位都不放过,就是因为这些单位每年还能有些盈利。”一位老干部对记者说。

企业和单位的上收,不仅仅是权力集中的过程,也是人事洗牌的过程。据当地老干部称,这也由此成为马德收礼的一个小高潮。

一位离休老干部也正是在这个时候开始听到在绥化政界工作的子女议论起买官卖官的事情。出于担心,他提醒子女千万不要参与其中,但却换来“别管这事”的回复。

“地改市”成功的同时,马德顺利升任首任绥化市委书记。这样,整个绥化市人事权就牢牢掌控在马德手中。据当地政府人士称,在人事任免、推荐过程中,名义上需要通过市委常委会,但往往就是马德一锤定音。“在绥化,除了体委,任何位置变动都要经过马德拍板同意。”

在这些过程中,马德将权钱转化的效用发挥到了极致。据此前纪检部门的通报,马德受贿及礼金物品折合人民币2385万元。有人统计马德任市委书记期间,平均每个月受贿108万元,每天收受3.56万元。

公务私办

在一个完全被扭曲的官场当中,钱不但是换取权力的筹码,也成为一切行为的润滑剂。在绥化政坛,不但一度“私事”需要“私办”,即便是办“公事”也需要遵循私下解决这条路径。

在对马德的起诉中,有一条颇为特别:“1999年9月,(马德)在担任绥化地区行署专员期间,在绥化地区所属肇东市增拨拖欠养老金数额事项上提供帮助。为此,马德非法收受肇东市市长吴连方给予的人民币5万元。”

解决拖欠养老金本是一市之长分内应该解决的公事,但是在马德治下的绥化,公事却很难得以公办。据知情人讲述,吴连方解释这次行贿的原因是,有一年,国务院给各省一笔社会保险费,肇东市向上报数时报少了,钱就拨得少。当时绥化地区还有1000万元的机动数,这笔钱掌握在马德手中。吴和市政府的几位相关负责人商议之后去找马德,马德最终同意给肇东市追加300万元。为了感谢马德,吴等人研究后从社会保险局筹了5万元人民币给马德送到家中。

2000年“五一”节前,马德去肇东,住在宾馆里。第二天早上马德因为宾馆的花卷做得小,发了一顿脾气。吴连方一看形势不好,就从家中拿了一笔钱给马德送去,马德这才作罢。即便如此,吴连方还是因此被马德“挂”了两年。

兰西县县长周南方曾经送给马德10万元。据周南方解释的送钱理由说,兰西县是贫困县,职工从1993年开始就不开支(无法发全额工资)。尽管兰西县领导班子的人都“拼命干”,但是一下子也转变不了。这样马德就大会小会都是“点”,弄得周一度都想辞职不干了。后来有人经人劝导,“给马德送点礼,让他转变一下对兰西的印象和态度。”

本刊记者在调查中获知,很多给马德送钱的官员事后曾表示,送钱其实没有任何要求,只希望“有个顺心的工作环境”。一些部门还专门从公款中划拨一部分款项用于给上级领导的“奖金”。

这一做法,甚至为与马德一直不和的市长王慎义所遵守。2001年和2002年春节前,王慎义分别以奖金的名义分别送给马德2万元和5万元。据王慎义的说法,这两笔钱的来源是绥化市财政局。“每年财政局到过春节时都准备一笔钱,送给为绥化做贡献的上级领导和对绥化有支持的有关部门。”王还解释说,这个做法是“一直沿袭下来的”,由他来决定把钱交给谁。至于目的,王慎义解释为:“感谢领导帮助绥化做了贡献。再说这钱也不是给他的,而是让马德安排上级领导的。”

此外,王慎义还曾于出国考察之后,给马德送去一块欧米茄手表和一瓶香水。

据王自己说,几次向上送钱,是财政的公款,为了绥化的工程项目贷款。总共行贿有几十万以上,有一部分是以绥化市的名义送的,一部分是以个人的名义送的。前者为政绩,后者为个人前途——“年龄不小了升也升不上去”。

“破坏性试验”

马德从上任依始就进行卖官,几乎到了绥化政坛尽人皆知的地步。但其落马却是因为从牡丹江制药厂厂长苗胜国的供述当中偶然牵连出来的。

2000年4月5日,哈尔滨市南岗公安分局,到东海龙宫洗浴广场执行公务,遭遇对方工作人员袭警。检方在审查该案时陆续牵出原黑龙江省农行副行长丁志国和为贷款向其行贿的苗胜国。由此牵出居中协调的马德。

一位了接近纪检机关的人士说,马德卖官比较狡猾,他选择的卖官对象一般都是进入组织视野的人,大都有能力,本人条件也不错。而对于不在组织视野中的官员,交上来的其实不是买官钱,而是保官钱,保证自己在“马德官市”的来回洗牌中的立锥之地。这样上级很难从干部任免当中看出异样。

据一位曾经接触过马德的人士转述,被“双规”后,马德曾对纪检体制进行过反思,“下面县里的主要领导要有问题的话,纪委也得通过我,我这把伞不倒,就不能让我下边的干部挨晒。”结果,当2002年4月马德这个“伞”倒下之后,人们震惊地发现,伞下居然有如此之多难以晒到太阳的地方。

马德认为,现在将一部分人公开确定为后备干部进行培养的方法,给买官卖官留有很大空间。因为这样做无非是公开宣布大多数人升迁无望,因此把精力更加注重于捞钱。而那些被确定为后备干部的人,一旦遇到爱钱的领导,为了能够尽早任职,也会不惜代价送钱买官。

“现在选拔干部,都是要感谢党感谢组织,但落实到一个地方,书记就成了党和组织的代表。因此感谢党感谢组织就变成感谢书记,书记最终拥有人事决定权。”据说这是马德的原话。

他说用人机制不变,谁来当书记都会有同样的结果。他甚至提出要纪委部门进行“一次破坏性试验”,从纪检系统派出一名干部去绥化当书记。马德预测,如果不去管他,让他放手干一年,只会比自己收得更多。

至于纪检机关,都是“管得着的看不见,看得见的管不着”。马德说,与自己平级的纪检机关根本对自己起不到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