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环保局平桂分局局长莫思坚、唐传城因环境监管失职罪受公诉

2013-12-11 来源:光明网 热度:3691℃

    12月3日下午3时,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由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贺江水污染事件的被告人赖荣斌(涉案人之一)窝藏罪一案。

    今年7月1日,贺州市贺江部分河段网箱养鱼出现少量死鱼现象,后经检测发现水体遭遇镉、铊等重金属污染。这次重金属污染事件从广西贺江马尾河段河口到广东省封开县,约110公里河段不同程度遭受污染,污染物浓度从1倍到5.6倍不等。7月7日,贺州市警方将贺州市平桂管理区黄田镇清面村的汇威选矿厂锁定为此次事件重要污染源,并将生产业主控制。7月24日,贺江污染事件涉案人赖荣斌被贺州市公安局平桂分局逮捕。11月4日,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检察院对赖荣斌以窝藏罪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赖荣斌与贺州市汇威综合选矿厂股东之一赵和平的侄子赵俊阳(另案处理)关系亲密。2013年7月6日晚,被告人赖荣斌与赵俊阳一起吃饭时,接到原贺州市环保局平桂分局局长莫思坚(另案处理)的电话,叫其通知赵俊阳马上疏散汇威选矿厂的人员,销毁选矿厂的所有生产痕迹。被告人赖荣斌接到电话后,马上将情况转告赵俊阳。随后,赵俊阳立即打电话通知赵和平、赵学英(另案处理)清洗生产区。当晚10时许,赖荣斌从原贺州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黄强(另案处理)的电话中得知造成贺江污染的就是“汇威选矿厂”后,随即将电话内容告诉了赵俊阳。2013年7月7日11时许,赖荣斌在赵俊阳的要求下,开车将其送到“华侨水会”住宿“避风头”,并将两张事先准备好的电话卡交给了赵俊阳。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赖荣斌明知他人是犯罪嫌疑人而通风报信、帮助其逃匿,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应当以窝藏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法庭休庭进行评议后将择期公开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