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亚农(资料图)
2013年12月6日,广西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天津海关原副关长肖亚农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肖亚农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
肖亚农,男,现年60岁,河北省定兴县人,案发前曾先后担任天津市东港海关关长、天津海关副关长。1995年至2010年间,肖亚农利用职务便利,通过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买房产、为特定关系人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买房产的形式,先后非法收受贿赂款共计4 625 758.40元。肖亚农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不能说明来源的财产人民币1203552.78元、美元27893.60元、港币156119.64元、日元330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肖亚农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款折合人民币4 625 758.40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了受贿罪;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其家庭财产及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不能说明来源的财产合计人民币1 203 552.78元、美元27 893.60元、港币156 119.64元、日元330 000元,其行为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审法院根据以上事实及证据,作出上述判决。
肖亚农档案
肖亚农,男,汉族,1953年生于天津,中共党员,海关管理专业,大专学历。天津海关党组成员、副关长 。1969年参加工作,1977年从事海关工作。历任天津开发区海关副关长、关长,天津海关工会主席,保税区海关关长,东港海关关长。1996年任天津海关党组成员、副关长。2001年任沈阳海关党组书记、关长。2005年任天津海关党组成员、副关长(正局级),一级关务监督。 分管天津海关法规、监管通关工作,联系现场业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