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贪污数额为5.5万 华电后勤高管二审判6年半

2015-07-13 来源:法制晚报 热度:2177℃

华北电力大学后勤服务集团国际交流中心原副主任李克忠,授意餐厅领班冯素清及库管员一同骗取华电食品采购款5.5万余元。一审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李克忠有期徒刑10年3个月。李克忠不服上诉,法晚记者11日上午获悉,一中院二审撤回原判决,以贪污罪对其改判为6年6个月。

一中院审理查明,2007年10月至2013年3月间,李克忠在担任交流中心、服务中心、餐饮管理中心副主任期间,利用管理餐饮部的职务便利,指使供货商黄某、周某虚增货物数量,授意冯素清及库管员宋某等4人收货时不实际称重即签字确认,骗取华电食品采购款共计5.5万,而非此前指控的13万余元,冯素清得到7000元。

2005年下半年至2007年7月,冯素清在担任交流中心餐饮部沁园春餐厅领班期间,利用经手前台结账的工作便利,多次采用销毁点餐单、私自截留餐费的方式,侵吞餐费6.5万元。

案发后,冯素清家属代其退缴赃款7.2万元。

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李克忠有期徒刑10年3个月。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冯素清有期徒刑2年,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执行有期徒刑4年。李克忠、冯素清不服上诉。

李克忠称,他并没有通过虚增送货量的方式贪污公款。其辩护人认为原判认定李克忠贪污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冯素清认为,其2005年至2007年,在华北电力大学沁园春餐厅从事的是劳务而非公务,原判对其量刑过重。

一中院审理认为,李克忠构成贪污罪,但其骗取的采购款为5.5万元,并非此前指控的13万余元,故撤销一审判处,改判为6年6个月。法院同时驳回冯素清的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