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调、不张扬,平时话不多。”在领导和同事眼中,贵州省赤水市官渡镇原干部谢学斌是个能干事、肯干事的老实人。
可就是这样一个大家眼中的“老实人”,却先后两次栽在了欲望面前,倒在了法纪红线上。
心理失衡第一次“倒下”
1966年5月,谢学斌出生在一个贫困农民家庭,家中兄弟姐妹众多,作为长子,家中很多事务都由他承担。经过长期磨砺,他养成了吃苦耐劳的习惯。参加工作后,因为勤劳肯干,很快被提拔为官渡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可当上镇农服中心主任后,谢学斌变了。看到朋友们“混得好”,成天灯红酒绿,回头看看自己,累死累活两手空空,他心理失衡,也想“捞一把”。
不久之后,他发现涉农资金支出管理很不规范,财务收支全凭他一个人说了算,很少有人认真检查。于是他便在移民搬迁款上做起了“文章”,伙同他人贪污、私分公款。
不料,很快东窗事发,念在谢学斌积极退赃,认错态度良好,组织给予他留党察看两年、行政撤职的处分。
重蹈覆辙悔莫及
受到处分后,谢学斌没有表现出太多的负面情绪和怨言,认错态度也很好,在工作上也更加勤恳了。他常年奔波忙碌,加班加点是常有的事。正是他的勤奋,官渡镇争取到了石斛原生态栽培扶贫开发、大水井蔬菜基地等一系列项目。他再次得到了领导和同事的认可,被任命为镇扶贫办公室兼石斛种植产业办公室负责人。
但此时的谢学斌已经年近五十,家属没有固定职业,在官渡镇上还是租房居住,住房都没有一套。他心里很委屈,认为自己“干得多,得的少,年岁大了,升迁无望”,更把前次受处分归咎于“运气不好”,认为只要“胆大心细”就不会“栽”。此时的他表面看工作仍然勤勤恳恳,但想要捞一笔“补偿自己”的想法再次蠢蠢欲动。
不久,谢学斌再次沦陷。2010年6月,单位要购买石斛花,谢学斌到邻镇找了一个种石斛的农民,让他把购买石斛花的款项多开3000元,说是工作上有些项目需要“冲账”。当顺利地把这3000元“冲”进自己的腰包后,谢学斌整整提心吊胆了2个月,如他自己所说:“心里老觉得有事,经常睡不好,有两次都梦见周主任(前次案件中查办他的市纪委检查室主任)又来找我。”但欲望冲淡了恐惧,诱惑来时,他又忍不住了。
2010年6月至2012年5月,谢学斌又以同样的手段分7次将9826元“冲”进了自己的腰包;通过虚列单位接待费、验收费、烟酒费、补贴费分5次将5310元占为己有……他以“蚕食”方式一点一点地贪污公款,最少一次贪污180元,最多一次4000元,14次共计1.9万余元,平均每笔1000余元。
纸终究包不住火。2014年3月,谢学斌相关问题被举报,赤水市纪委对他进行立案调查,很快查清,并将其移送司法机关。2014年8月,谢学斌被赤水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六个月,缓期一年,同年10月,赤水市纪委给予谢学斌开除党籍处分。
掩卷深思,谢学斌违法所得并不多,只有3万多元,但就是这3万多元让他栽了2次。“如果我在第一次处分后,吸取教训,将党纪党规装在心里,就不会造成如今的局面了。”谢学斌悔之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