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们的观念中,腐败的严重程度往往和权力大小成正比。但近年来,一些村干部相互勾结,沆瀣一气,其腐败的严重程度并不亚于位高权重者。去年11月,台州椒江区开展农村涉纪信访“百日会战”专项行动,立案查处农村违法违纪人员72人、涉案金额达3500余万元,其中发现的问题,对农村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新课题。
1200万元!当台州市椒江区葭沚街道东山头村的村民们,从法院获悉村里一些干部这些年来所“动”的村账总数目后,忍不住倒吸一口冷气。
历数东山头村涉案的6名村干部,一个是村党总支书记,一个是村委会主任,还有村党总支委员、村委会委员……这些原本应该带领村民谋发展、奔小康的领头雁,却不断蚕食、挪用村集体各种资金达1200余万元,刷新了当地村官腐败案件涉案金额纪录,在市井乡野引起不小震动。
惊人:村官敛财上千万
几个小小的村官,何以能蚕食、挪用千万元资金?很多人对此深为不解。不过,只要看看他们一路沦落的过程,也许就能找到答案。
东山头村在当地一度是个明星村。因为靠近市区,随着城市化进程推进,该村发展工业、服务零售业,早在2011年,全村就实现经济总收入2.5亿元,村集体可分配收入250万元。
今年52岁的周大兴,在2014年案发时已在村里当了20多年村党总支书记。他还有另外一个身份——浙江四星化妆品实业公司老总,这家公司曾在台州当地赫赫有名,但据称“上世纪90年代后期,就已经出现亏损”。
一方面是被外界传闻已经出现经营问题的公司,一方面是蒸蒸日上的村集体经济,虽然有村民对此“不放心”,但是周大兴仍然牢牢端坐在这个位置上,并逐渐把几个村班子成员串到一条利益链上,而这也为后来村集体班子的腐败埋下了伏笔。
据知情人透露,除周大兴开有公司外,村里其他干部也在做生意,如2008年当选的村委会主任徐道明,就经营一家石子场。
一边是做生意资金紧张,另一边却有大笔集体资金触手可及,问题由此而来。虽然根据村里财务规定,该村2000元以上至1万元的用款凭证,需由村委会主任和村支部书记签字审批,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由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但这在一个已经相互勾结的“集体班子”眼里,要绕开实在太简单了。
2010年3月,周大兴等人,直接以徐道明的名义,以编造的环保工程款为由,先后挪用两笔村集体资金,合计60万元。半年后,他们再次编造暂领农村自建小区建设经费的理由,挪走了大笔资金……3年间,他们冒领村集体资金25笔,总计863万元,直至村民上访,才陆续归还。
据这起窝案的另一关键人物——被另案处理的东山头村会计,同时也是村办企业东山头实业总公司出纳兼会计的周国兴交待,他利用保管公司资金及记账的职务之便,先后将该公司向银行贷款及向村民收取的建房户代办费、地级差价款等资金,共计441万多元占为己有。虽然他坚称这些钱已全部挥霍,但对于这笔资金的真实去向,不少村民、甚至办案人员都向记者表露过怀疑。
追踪:公款如何装兜里
虽然无法查证这起窝案的具体细节,但根据掌握的证据,这伙抱团的村官已得到法律的严惩。
谈起这桩案件的办理过程,椒江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一些村官“拿钱”的随意性让他印象深刻。他不无感慨地表示,个别村干部把“管理权”混同“所有权”,把集体资产当作个人财产,把村办实体当成个人公司,在管理上搞“家长制”,从而导致了一连串的腐化堕落。
“把村里的当成家里的,再把村里的变成家里的。”这显然不是仅对东山头村这一起案件的描述,也已成为一些农村腐败案件的真实写照。
明明是村里的钱,这些村干部又是怎么把它转移到自己的口袋里呢?有观点指出,村官任职时间过长,某种程度上为村官家长制作风的形成提供了条件。有纪检工作人员表示,从实际情况看,选择村支书的范围很有限,同时选出来的村支书一般工作时间较长。据了解,目前各地任职时间超过20年的村支书众多。
周大兴任村支书的20多年中,早期村两委班子,在集体资产的管理决策中缺少监督力度,这让做了多年村主职干部的周大兴,成了群众眼里的“土皇帝”。而他逐步利用宗族势力,大权独揽,“一手栽培”村两委班子,形成盘根错节的“腐败利益共同体”,把村里的钱当成了自家财产。
建设“共同体”的途径之一是利益均分。今年3月,天台县人民法院曾对一起农村抱团腐败案件作出判决,小小一个隔水江村,有9名村干部因职务侵占罪,被全部拿下。
据涉事的村主职干部江正岭交待,有一次企业支付该村道路沟渠补偿款6万元,他没有把该笔款项入村账,而是打电话给当时的村两委成员,大家一起到饭店吃喝。饭桌上,江正岭直接说:“分钱这个事情不要讲出去,大家有福同享!”吃饱喝足后,这6万元补偿款也以“工作经费”的名义,落入了9人的腰包,每人分得6000多元。
或是抱着“法不责众”的侥幸,或是抱着“不同流则可能逆向淘汰”的心理,这些各怀鬼胎的村干部,把贪腐当成“自己人”的标准。正是这样的贪腐形式,让一案多人成为村官腐败案的鲜明特征,往往一发案都是窝案。
“不久前农村涉纪信访‘百日会战’行动通报的9起农村党员干部违纪案件,其中有4起是村干部抱团腐败案件。”椒江区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长期以来,村(居)委会常常是监管的末梢,虽然也有相应的制度,但是一旦发生村干部扭成一团,在违法乱纪的过程中相互纵容、包庇,监管必然会出现盲点。”
“小权力离开了监管,自然就会像‘胖大海’一样膨胀,这是村官敢犯案、频犯案、犯大案的根源。”一份村官腐败调查报告指出,普通村民只顾种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基本不过问村里的事,监督意识也不强,即使有“挑事”的“刺头村民”,也多被村干部以一些小恩小惠收抚。
反思:监管关键落实处
面对“抱团腐败”,必须引起深切反思和深刻追问:集体腐败何以畅通无阻?相互制衡的权力分工缘何演化成沆瀣一气的攻守同盟?是什么让内部监督失效、外部监督难以介入?
“权力过于集中,群众知情权没能得到充分保障;财务制度不健全,监督制约不力……这些都是存在的问题。”椒江区纪委负责人表示。
从椒江通报的一系列农村腐败案件来看,问题首先出在监管缺位。有专家指出,农村现在普遍实行“村账镇管”制度,其目的是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和监督。但是在执行上,乡镇农经部门未能很好履行职责,对村级大额支出没有严格审核把关,仅仅是为村里“记死账”,违背了制度的初衷。目前乡镇农经部门人手紧张,对村账的审查仅局限于3年一次轮审,对个别村组甚至几年不去审查账目。
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也成了一道虚设的关卡。财务公开完全照搬会计账表的方式,对于公开的内容,即使是专业财会人员也不一定完全看得懂。群众不完全明白或完全不明白村里财务收支情况,影响了村民对村务、财务的及时有效监督,致使村集体财务公开形式化。
另外,村级收支审查制度也随之沦陷。按制度要求,每笔财务收支都必须由村民理财小组成员对票据进行逐一审查,在确认属实的情况下,签字盖章方可入账。但据调查,在实际操作中,村民理财小组成员对重大的收支票据往往不提反对意见,其他人员无法监督也不敢去监督,使资金管理上的重大风险根本无法防范。
“农村腐败案件尽管涉案人员级别不高,有些案值也不大,但都是老百姓直接可感受到的身边腐败,不仅损害党和政府形象,也会引发干群关系紧张。抱团腐败对群众利益造成更大损害,给基层社会稳定带来更多风险。”椒江区纪委相关负责人认为,要有效防止和减少农村腐败案件,必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源头遏制和减少农村职务犯罪的发生。
“比如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法制和廉政教育,引导、监督好村委会选举工作,选好‘当家人’等等。”有关人士指出,当下出现的农村干部腐败现象,一个重要原因是审批、公示等制度不健全,执行不严格。结果,不仅纵容了违法乱纪的人,也破坏了制度,损害了公平公正。必须在健全完善相关制度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制度执行力,认真落实乡镇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以从严查处和问责的震慑,确保制度执行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