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嘉县医院原院长涉嫌受贿20万元被公诉

2015-07-20 来源:正义网 热度:1810℃

7月17日,浙江省永嘉县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该县第三人民医院原院长陈某依法提起公诉,这是今年以来该院在医疗系统立案侦查12人涉嫌贿赂犯罪案件中,第一个被提起公诉的卫生系统负责人,其他案件或在进一步侦查中或还在审查起诉中。

今年41岁的陈某,是永嘉县人,大学本科学历,2009年3月被任命为永嘉县瓯北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2011年9月担任永嘉县第三人民医院院长、桥头镇中心防保站站长。

起诉书指控:2011年9月6日至2014年间,陈某利用其担任永嘉县第三人民医院院长的职务便利,在医疗器械采购过程中为杭州某贸易有限公司温州办事处负责人杨某(女,另案处理)谋取利益,先后三次从杨某处收受财物,涉案金额共计20万元。

作为医院的一把手,陈某有最后决定购买哪种医疗器械的权力,而他也很好的发挥着这一权力为自己谋私利。

2011年上半年,陈某在杭州展销会上认识了杭州某贸易有限公司温州办事处负责人杨某。为了拉拢关系,杨某在之后不久,就送礼给陈某,希望第三人民医院在今后的医疗器械采购中能够优先采购该公司的医疗器械。

投桃报李,陈某在单位的三次彩超采购中均倾向于杨某所在公司代理的产品,并在招投标设备参数上做的比较倾向于该公司的产品。最后,杨某所代理的产品毫无意外地中标。

为了让陈某能继续关照她的生意,打点好关系,每次采购完成,杨某均有“反馈”。在陈某任职永嘉县第三人民医院院长期间,他分三次收受了杨某所送的8万元银行卡、7万元银行卡、五万元香烟券。

而这些钱款,陈某大部分汇给在新疆做棉花生意的父亲周转。

检察机关认为,陈某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0万元,触犯刑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介绍,近年来,医疗器械采购环节成为贪腐“重灾区”。今年以来,永嘉县检察院就立案侦查系列医疗系统贿赂案件,均与医疗器械采购有关,截至目前已立案12人,其中涉嫌行贿4人,涉嫌受贿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