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纪委通报10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2015-08-01 来源:兰州晨报 热度:1754℃

省纪委通过甘肃廉政网通报10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兰州市城市运输管理处计划财务科原科长李福成贪污受贿问题。李福成利用职务之便,将市财政创优补助的出租汽车座套补助款中的126860元以转账支票的形式分别打入两个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的财务账上,以套取现金的方式将该钱套出后侵吞。李福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2.金昌市永昌县河西堡镇河西村原党支部书记李作仁、会计张世军挪用公款问题。李作仁和张世军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挪用数额巨大的公款进行营利活动和为亲属购买养老保险。李作仁、张世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3.酒泉市肃州区西洞镇西洞村原村干部王真等4人私分集体资金问题。原西洞村村支部书记王真、主任罗万琪、会计常彪元、副主任茹建军利用职务之便,私分李某承包的西洞村砖厂部分承包费16万元。王真、罗万琪、常彪元、茹建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4.张掖市甘州区新墩土管所干部赵晓芳贪污问题。赵晓芳利用职务之便,在财政所和青松村将青苗补偿款重复报账,将38万元据为己有。赵晓芳受到行政开除处分,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5.白银市靖远县东湾镇红柳村原党支部书记杨树平贪污问题。杨树平采取私自决定和与村委会班子成员、村民代表开会决定的方式先后共3次将19.4万元征地补偿款和协调款暂存其妻吕某的账户内保管,其中4万元供其自营砂场周转使用。杨树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6.天水市武山县鸳鸯镇李山村原党支部书记李郁违规套取国家灾后重建专项补助资金问题。李郁利用工作之便,以其妻子李玉梅的名义为自家虚报灾后重建户1户,在自家没有建房的情况下,套取国家灾后重建专项补助资金20000元予以侵吞。李郁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7.平凉市崇信县锦屏镇薛家湾村村委会原主任梁文化贪污村集体惠农资金问题。梁文化在担任另家沟社社长期间,将另家沟社集体公用地粮食直补资金和退耕还林资金共计1.6万元未入村集体账务,由自己领取使用。梁文化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8.庆阳市镇原县新城乡小岘村原党支部书记朱有彦等私分补偿款问题。小岘行政村原党支部书记朱有彦、原党支部副书记车寿福、村委会原主任王善银3人将补助款予以私分,每人分得赃款11827元。朱有彦、车寿福、王善银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9.陇南市武都区汉林乡原党委书记李旭东挪用专项资金问题。李旭东任汉林乡党委书记、乡长并主管财务期间,将部分民政救助资金和救济款用于办公费用等支出。李旭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大过处分。

10.甘南州夏河县运管局原局长张忠滥用职权问题。张忠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将已经报废的车辆办理恢复运营手续,事后收取他人1万元好处费。张忠受到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