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农机办原主任邝道交利用职务便利收取13万元“好处费”

2015-08-08 来源:海南日报 热度:1800℃

发放农机补贴、向农户推荐农机设备,农机办职责成为农机办主任捞取好处的“法宝”。8月5日,海口市农机管理办公室原主任邝道交涉嫌利用职务便利收受13万元“好处费”一案在美兰法院进行公开审理。

邝道交2008年11月21日至案发前担任海口市农机管理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全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管理等工作。

公诉机关指控邝道交在任职期间,魏某斌、李某煌为感谢邝道交在向农户推荐农机设备、农机购置补贴的审批与发放等方面为他们公司提供的帮助,先后分多次送给邝道交“好处费”共计13万元。

在检察机关调查农机购置补贴发放过程中,邝道交分别给魏某斌、李某煌退还5万元和2万元。到案后,邝道交的家属退还赃款6万元。

法庭上,邝道交对于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其辩解声称,所有的补贴资金已经落实到受惠农户的手中,自己并不是诈骗或占用国家资金。并且自己在案发之前,就已经退还了7万元,不应算入受贿金额。

不过,检察机关表示,邝道交在收受行贿人的“好处费”后,都是在大约一年后才退还,并且是为掩盖犯罪事实而进行退赃,应该算入受贿金额。

公诉机关认为,邝道交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3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庭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