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消息: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对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原副行长、党委委员郑新平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郑新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企业和个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接受礼金,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违法犯罪。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郑新平开除党籍处分;由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按规定解除郑新平劳动合同;收缴其违纪所得;郑新平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涉嫌违法所得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
郑新平简历
郑新平,男,1964年10月出生于宁夏陶乐,曾任宁夏银川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黄河银行助学基金会理事长,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
2015年4月9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消息:宁夏回族自治区黄河农村商业银行原副行长、党委委员郑新平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